立法院正在為服貿協議審查召開相關產業公聽會,就以營造業為例,許忠信指出,雖然現階段政府僅同意中資參股營造服務業,並未開放中國營造業直接承包國內工程購標案,但只要開放中國參股我國營造服務業,勢必會加速台灣傾向中國的進程。
營造服務業之單一股權比例限制 難保不遭控制
服貿協議開放中資有限制的參股本國營造服務業,即限制中資持股比率12%,且不得具有控制能力。然而參照以過去開放中資參股我國營造業的上限是10%來觀察,依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中華工程所有董監、事代表股權比例占全部實收資本額約占4.84%、新亞建設亦大致如此,因此實際上投資10%[1]已可完全掌控公司,可見單一股權比例限制無法確保我國企業免遭中資控制之風險,此限制過分寬鬆以致毫無實益可言。
許忠信表示,近年來政府大舉開放中資來台投資,對於重大經濟投資的公共建設部分,雖有些項目設有附帶限制條件,如大型物流中心、市區快速道路、大眾捷運系統等,但該條件中之「限採合資或定有持股比例限制,且對投資事業不得具有控制能力」者,多僅限制外資持股比例須低於50%而已,同前所述,實際上投資10%已可完全掌控公司,此限制亦毫無實益。
再者,上述投資比例限制也僅限於ECFA過渡期間內可以維持,過渡期結束後中國業者將享有大部分國民待遇,我國對其不能再有如此之限制,屆時即毫無中資持股比率限制,甚至還必須開放承攬,對台灣之營造服務業將產生重大之衝擊。
營造服務業開放對台之衝擊
雖馬政府強調現階段僅同意中資參股營造服務業,尚未開放中國營造業直接承包國內工程購標案,其開放中資投資視為資金之挹注,非開放中國工程界來台「承攬」工程。但事實上,中國不切實際的形象工程,滋生腐敗的豆腐渣工程,若其所負責之計畫案發生問題,並非由何人出面負責即可解決。鑒於中國每有地震就造成龐大人員傷亡,就有中國學者表示,地震波本身不殺人,殺人的是一震即塌的房屋。顯見中國的豆腐渣工程連自家人都無法忍受。而台灣更是位處地震帶上,更怕一震即塌的橋樑、天橋、地下道等等。
當年宣稱可擋300年洪水的哈爾濱大橋,通車不到1年就坍塌造成無辜人員傷亡,哈爾濱當局竟推說是貨車超載造成,還說出「已無法查到負責施工的單位」荒謬卸責藉口!而這只是中國眾多豆腐渣工程的其中一例而已,草菅人命的公共工程也要進口到台灣來嗎?
再者,開放中資參股營造服務業,則有我國營造技術及相關商業機密洩漏之高度可能性,屆時我國以技術與品質領先於中國之優勢將不復存在。此外,中資最想投資的是面板、晶圓代工等資訊產業,及不動產、股市等金融投資,因此,可以想見政府希望藉由開放營造服務業做為資金挹注之管道,效果並不十分顯著。由此可見,開放營造服務業實質上僅係為誇大馬政府自身功績,並加速台灣中國化之進程。
許忠信再舉例,中國過去幾年已在東歐、義大利等地以低價搶標公共工程,然而不僅品質普遍低落,工程進度亦虎頭蛇尾而未能徹底執行,再加上由於該工程由中國企業施作,因此要求使用中國所生產的機器設備,聘用來自中國的技術人員、維修人員,這些人員再帶來自己的家屬親戚至該地生活,漸漸地在當地形成了一個中國城China Town。中國企業常採取一條龍模式,將供應鏈直向壟斷,並要求相關人員都必須使用中國人,如此一來將導致變相移民之疑慮,不可不慎。
中國營造看的到吃不到 沒有互惠
中國表示對我國營造業之開放程度超過其在WTO之承諾,不受建設項目的合營方投資比例限制,看似給我國很大的優惠,但是台資企業必須按中國有關規定申請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才可參加中國的工程投標,投標項目還限於中國加入WTO時承諾的承攬合營建設項目,方不受建設項目的合營方投資比例限制。我國業進軍中國不僅遭遇中國慣用的行政審批卡關手段,且未能享有國民待遇比照當地營造業者投標當地工程項目,其投標範圍之限制嚴重限縮了台商投標之標案範圍。這樣看得到吃不到的假開放,台商營造業在中國經營上相當大的困難,根本毫無互惠可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