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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專與國家型計劃 專利個位數卻說大話 刊載者:許忠信委員 刊載日期:2013/12/30

立法院經委會上月21日通過決議,要求經濟部所屬工研院等20個研發法人,在2個月內檢討持有的專利權功能,然時間已經過大半檢討進度究為如何?令人關心。查國科會103年度科發基金(國家科技發展基金)預算案,就國家型科技計畫一共編列46.51億元;又經濟部每年花180億編列科技專案,補助給經濟部旗下或是政府相關的研究機構與財團法人。然而,這些預算的運用就像在打水漂,除了各單位開發出來的專利成果、培育之人才與論文數寥寥可數,開發出來的專利內容也多不符合產業需求,利用率及技術移轉收入比例均極低。我國政府卻巧立新指數掩蓋績效不佳的事實,在缺乏長期成果影響之追蹤機制下,每年持續投入高額的研發及專利維護費用。許忠信認為,這種以研發為名,實際上卻在浪費預算的行為,簡直把台灣老百姓當作提款機!

國家型計畫標準設定脫離實際

按103年度科發基金預算書說明,國家型科技計畫之績效衡量標準,係以每億元投入所產生之「論文篇數」、「碩博士培育人次」、「專利件數」、「技術移轉收入」及「促進廠商投資金額」等5個指標來加以評估。

然而,國家型科技計畫下所產生之論文到底能不能引領產業發展方向、具有實用性及商業性,還是只是上游學術機構埋首進行基礎研究?碩博士培育與產業實際需求的人才和能力是否契合,還是只為教授們提供名目,綁住更多長期廉價勞工?專利的量與質方面是否並進,企業實際利用程度為多少?促進廠商投資的生產金額與科技計畫的關聯性強弱又是如何?

國科會提出5項指標,顯然只是將投入金錢→產出個數單純予以量化,忽略上游的研究成果可能因為與下游業界彼此利害關係不同而存有差距的現實,使得國家徒然投入巨額資金,下游產業卻覺得「好難用」,因而繼續沿襲過往直接對外採購技術或引進外國人才的經營模式。台灣產業轉型遲滯不前,世界競爭力永落人後,勢屬必然。

評估指數任由國科會操作 用以欺瞞大眾

再者,觀察99年度至101年度績效成果(詳表一),每投入新台幣1億元,只分別產出7、6、8件專利,簡直慘不忍睹;又技術移轉收入方面,每億元實際回饋率僅6%(即600萬元),根本是砸大錢只撿一點餅乾屑的甜頭回來,顯然不成比例;而在促進廠商投資方面,金額年年下降,與科技計畫推動轉型、促進研發的建置目的完全是背道而馳!

國科會在此卻狡詐地創立的指數標準,掩蓋實際數字,在人為操作之下,自然年年都有超額超標的好成績。又其利用少數異常良好的指標貢獻指數,抵銷多數面項指標不如預期之情況,以漂亮的「總績效指數」多年持續蒙騙納稅人民,顯然十分惡劣且不足取。

國科會未有後續成果之追蹤機制

此外,國家型科技計畫之構成要件包括具長期明確目標,創新技術對產業發展後續影響評估亦相當重要,尤其科技計畫如果具有時效遞延性,更需於計畫結束一段期間後再進行後續追蹤評估,以確知國家型科技計畫對於社會、經濟及產業的長期影響。然而,現行國家型科技計畫仍缺漏追蹤機制,不僅無法完整檢視研發績效,更無法在嗣後進行計畫內容更正或資金調整配置。許忠信表示,國科會不改弦更張,促進產業轉型、提高研發應用與技轉移轉等目的即屬空談。

經濟部科專計畫成果讓人失望

台灣想成為科技島,在經濟不景氣的現在,如何在各個產業中取得關鍵技術,進而發揮關鍵影響力,對於台灣的未來發展至關重要。對此,政府推動科專計畫,每年編列大筆預算補助經濟部旗下或是政府相關之研究機構或財團法人進行開發,然而無論從產出的專利數目或是專利本身的利用價值而言,科專計畫所生之成果遠不如預期。

科專計畫申請專利數 年年個位數

科專計畫每年撥給各單位的預算,多則數十億,少則也有近千萬,然而有許多單位每年所申請的專利數目卻是少的可憐,不僅有些機關申請之專利數目年年都是個位數,甚至像是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簡稱塑膠中心)、印刷工業技術研究中心(簡稱印刷中心)與台灣動物科技研究所(簡稱動科所)的申請專利數還有當年度掛零的離譜現象(詳表二)。這些單位每年拿了政府這麼多補助,卻連一個像樣的專利都無法產出,政府這樣花預算不是嫌錢太多,就是不把人民的納稅錢當成一回事。

科專計劃即使取得專利 五年未使用之數目仍過高

經濟部科技專案持續編列專案捐助所屬財團法人,且不論個受補助之財團法人或單位每年所申請專利之數量多寡,就在科專計畫下所取得專利之利用率而言,依舊是慘不忍睹。許多法人研究機構取得專利卻未利用之情況嚴重,這些法人機構拿著人民辛苦賺來的納稅錢去開發一些產業利用實效性甚低的專利。許忠信表示,這樣盲目的開發專利,再再顯現出政府對於台灣產業的未來,沒有一個明確且清晰的方向。

科專計畫應追求應用研究 卻不見產業利用價值 造成二度傷害

科專計畫之核心便是透過政府補助相關法人機構,進而開發出具有產業利用價值之專利,用以提升我國產業在國際的競爭力,但是科專計畫許多單位研發出實效性低的專利,已如上述。另外就科專計畫的技轉收入2009年到2011年總計不過新台幣42.16億元,相較於這三年投入接近五百億預算,產出的價值不到一成。這些不具利用價值的專利,不僅先是浪費了人民納稅錢,在取得專利權之後,各單位還必須每年支付高達近總計將近五千萬的專利管理費用,對於原本不甚寬裕的國家財政造成二度傷害。對此,許忠信指出,在政府財務艱困的現在,身為主管機關的經濟部有必要對於科專計畫的執行,負起監督之義務。

不具運用價值而終止繳納相關維護費用之件數多達數千件

從97年度到102年度7月底止,各財團法人在科專計畫下,因為不具有運用價值而報請經濟部核准終止繳納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維護費用之件數達到1014件,在這其中未曾被實際運用的件數更是高達946件。許忠信表示,這個數字也再度顯示,因為政府未能對於科專計畫所欲發展的相關技術做出策略性、統合性的思考,再一次讓人民的納稅錢被浪費。

錢要用在刀口上 計畫應有產業可利用性

許忠信表示,國家型計畫及科專計畫的執行,部分具有前瞻性、基礎性的研究內容,可能需要時間因素的配合可以理解,但是對於部分本質上偏重應用研究的部分,在專利權的開發上便應該更著重與產業利用的結合。以南韓為比較,南韓在這方面有兩點明顯超越台灣,一是南韓在此乃以全國產業進行布局,與地方固有資源關聯產業做連結,以使各地有其發展重點項目。二是南韓的科技計畫乃因與產業結合,成果具體且具實用性。

許忠信強調,計畫每年花了政府上百億的預算,在預算執行上應有更宏觀及策略性的思考,而不是亂槍打鳥式的進行研發,應要求受補助的相關法人及自然人在研發相關專利時,應該加強與產業界的聯繫,而以某一特定技術為標的進行研發。

列席人員:

國科會企劃處 副處長 葉至誠

經濟部技術處 專門委員 詹嘉瑋

經濟部技術處 科長 郭箐

經濟部能源局 科長 陳崇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