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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曾巨威質詢新聞稿(101.11.19) 刊載者:曾巨威委員 刊載日期:2012/11/19

立法委員曾巨威質詢新聞稿(101.11.19)

本日(11/19)立法委員曾巨威在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素梅、財政部張部長盛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陳主任委員裕章及相關部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銓敘部、交通部、內政部)首長率公股金融機構、四大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報告截至101年10月底股票投資及委外代操之績效時,提出質詢並給予相關建議。

首先,曾委員詢問財政部與金管會是否認同投信投顧公司今日在報紙上所刊登之聲明?吳副主委當傑表示認同,並指出絕對報酬跟相對報酬是造成今天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曾委員指出投信登報的自清自律行動包括了基金及全權委託投資專戶經理人及其配偶,應簽定協定書並授權相關單位查詢其證券交易情形;訂定內控機制防範未來股票相關產生弊端;以及委託代操應訂定投資規範。曾委員認為上述三項行動,金管會站在主管機關的角度,理應主動要求,並非要等到投信投顧公會來自律聲明,故曾委員認為主管機關的責任必須追究,何況本次事件乃因投信投顧公司自律機制有瑕疵,經主管機關稽查才得以發現,更顯出公司內部控管的問題。針對此一問題的解決,吳副主委表示需要多管齊下,也就是要透過政府法規的要求以及公司本身的內部控管,才能有效地來解決。其次,對於報紙聲明中,有關相對報酬及絕對報酬的部分,曾委員指出目前基金的投資管理,都是設定一個目標報酬率,採用絕對報酬的觀念來操作,但剛剛張哲琛部長表示現在已經改成要相對報酬。曾委員認為今天問題的發生,並不只是採用相對報酬或是採用絕對報酬的問題而已,但目前大家好像都認為只要改成相對報酬,所有問題都會解決。對此,曾委員要求主管機關與相關單位必須好好說明清楚,以免造成社會大眾的誤解。

其次,曾委員對張部長所提出的主權基金之長遠規劃,原則上表示贊同,但曾委員更關心的是如何將此概念推廣,並且能審慎考慮,現階段政府是否有實施的能力,否則一切都是空談。另外,曾委員也要求財政部與金管會,對於現在政府基金的問題,要儘速處理,最好在兩個禮拜內讓人民有感;同時曾委員也要求要公布所有基金的監理委員會成員名單,讓大家了解相關負責人到底有沒有具備足夠的能力來操作基金。此外,對於各基金的績效紛亂現況,曾委員建議政府應好好重新檢討整理基金操作規範,如遇問題必須要站在政府績效角度,制定統一規範作業標準,避免造成不同種類性質的基金,而有不同的績效的情況;除此之外,對於四大基金投資標的也須朝向更透明的目標邁進。

立法委員曾巨威國會辦公室

10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