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曾巨威質詢新聞稿(101.11.28)
本日(11/28)立法委員曾巨威針對財政部張部長盛和赴立法院報告「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土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財政部印刷廠」部分時,提出質詢並給予相關建議。
首先,曾委員就近日的煙火爭議以及日前的主權基金發言勉勵張部長,希望張部長未來能站在部長的高度與位置更加謹言慎行。其次,有關財政部印刷廠的存續與否問題,曾委員表示,印刷廠目前主要的功能是印製企業所需的四千萬本發票,占其業務量的九成五以上。然而,從長遠的角度來看,電子發票是財政部主要的推展政策,紙本發票的使用會越來越少,兩者顯然相互牴觸,印刷廠功能也只會越來越萎縮。此外,賦稅署移轉其統一發票兌獎業務給印刷廠藉以衝高業績,然而實際狀況是賦稅署轉撥兌獎收入給印刷廠,印刷廠又招標給中華郵政處理,而該業務並沒有賺錢,只是左手進右手出而已,並無實質意義。而印刷廠廠長也提到為了要生存下去,要儘可能拓展其他業務並發展文創產業。不過,這樣的方向會使印刷廠更呈現尾大不掉的情況。對此,曾委員建議張部長應就國家整體資源使用以及歷史包袱解決的角度來看,嚴謹地評估如何在適當的時機找出適當的方法,在不要引起員工太大反彈的情況下去做適度的調整,有必要的話,甚至亦可考慮廢除印刷廠。
另外,11月22日行政院會議通過財政部版本的「公共債務法」修正草案,並將在月底送入立法院審議;其中,台北市債限的減少引起諸多立委的關心。曾委員首先肯定財政部的努力,花費了很多心思來設計新的制度,但同時也提出幾個觀點給部長參考。第一是建議張部長要思考台北市若提出極具說服力的舉債需求時,財政部是否考慮從中央政府撥出一部份信用限額給台北市或其他地方政府?第二是在新法的設計中,流量的部分加上了自籌財源的概念,但曾委員進一步建議可把這樣的制度適當地引到存量管理的部分。因為即使地方因為自籌財源能力提升得以增加流量舉債空間,但若存量已達限額仍舊是無法突破的限制,唯有將自籌財源的概念運用到存量上,地方政府才有機會靠自己的努力增加債限,如此一來也可以提升流量與存量的關聯性。第三則是如果未來中央政府一定要挪出一筆舉債額度給地方政府使用,自然會擔心地方政府浮濫舉債,因此應要求地方政府在自籌能力不佳時必須在限定時間內歸還給中央政府。對此,曾委員則提出「債限存量的互借機制」的概念,亦即在一定的範圍跟機制內,各地方政府可以互相調度舉債額度,讓信用急迫的地方可以解決燃眉之急。曾委員認為,未來公債法實質討論時將花更多時間去尋求共識,因此先提出以上看法供張部長參考。不但與原本的精神原則相符,且能解決台北市的問題,更能建立一個機制讓中央跟地方不至於在僵硬的舉債限制下造成障礙,而是能因應各地方需求,建立互通、互借、互信基礎的公債法。
立法委員曾巨威國會辦公室
10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