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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曾巨威質詢新聞稿(101.12.13) 刊載者:曾巨威委員 刊載日期:2012/12/13

立法委員曾巨威質詢新聞稿(101.12.13)

本日(12/13)立法委員曾巨威在財政部張部長盛和赴財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公共債務法修正草案」等計14案時,提出質詢意見。首先,曾委員對財政部於本次公共債務法修法的作法及原則堅持表示肯定,並贊同修法背後符合許多專業考量的精神,但曾委員所關心的並非中央跟地方政府尚存多少的舉債能力與空間,而是我國政府的財政能力所面臨的根本問題。目前中央與地方政府的討論都聚焦在舉債空間的大小,而背後的財政若乏人問津,最終犧牲的一定是全台灣的經濟。對於本次公債法修正,曾委員認為現行分配問題遲早會解決,但若能以一個整體財政角度為出發點,才可真正找到未來更穩健財政基礎的答案。

緊接著,曾委員提出了幾個數字,分別是25、40、95、113、124及48。以上之金額乃是從民國64年開始,中央歷年舉債上限佔歲出的比例,明顯可知,我國舉債上限從25%開始一路上升到124%,調高的原因都是由於預算編列之困難,進而利用修法提高。最後,民國85年所訂定公共債務法,徹底改變此觀念,改採用48%的GNP為上限,才避免了每遇困難就調高上限的作法,若現今做法如出一轍,公共債務法就形同虛設。除此之外,曾委員認為台灣現行討論舉債問題的時候,都是參考國外舉債的金額,但其實是尚需考慮還債能力。根據我國現況,短期之內很難開拓更多的租稅財源,因為我國政策方向只要提到加稅議題,其中就會碰到許多障礙。也因如此,曾委員今天特別帶了「世代風暴」一書,書中內容明白表示現今全世界許多國家都已在花未來子孫的財富,因此下一代人的租稅負擔都超過現在人的1.5至2倍,而台灣也是如此,甚至更高。在這種狀況之下,我們必須用很嚴肅的心情來面對我國政府未來的財政狀況。

再者,現今中央及各地方政府所爭執的舉債上限高低,曾委員認為必須要用更嚴謹的態度,來檢視地方政府到底盡了多少努力開源,而中央面對未來長遠財政制度時必須要有更長遠的規劃。本次公債法的修正,雖然有設置預警制度,也就是若債限達到90%,則須提出債務改善的時程表,但美中不足的只有規定地方政府,而中央政府並不在此限。未來中央政府將會先達到90%之舉債上限,曾委員建議應該由中央政府率先提出債務改善時程表,才能平息地方政府的紛爭。

最後,對於美國最近面對的財政懸崖問題,曾委員表示此乃美國希望調整其財政結構的一個表徵,雖可能會造成總體經濟的傷害,但已經是一個財政跟總體經濟的協調結果。反觀我國,若未來3至5年後,中央政府達到債務上限,而依現今規定,債限又不能修正,最後政府的債限問題就會嚴重影響整個施政作為,到時就會面對到「台灣式的財政懸崖」,也就是縮減支出跟加稅的問題。但依照我國歷年經驗,此兩項問題之解決實屬不易。故曾委員希望中央能站在整體財政的角度當地方的表率,用以上觀念讓整體財政逐漸恢復生機,展現此次公債法修正的根本精神與價值。

立法委員曾巨威國會辦公室

10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