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曾巨威質詢新聞稿(101.12.17)
本日(12/17)立法委員曾巨威在財政部張部長盛和赴財政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及併案審查本院委員蔡錦隆等22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嘉郡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刪除第八條條文草案」、委員羅淑蕾等31人、委員管碧玲等20人及委員薛凌等23人分別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趙天麟等2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增訂第十二條之五條文草案」共計6案報告時,提出質詢建議。
曾委員首先表示,參考今日所有有關貨物稅提案之後,可大約將所有提案分為四個類別,第一種就是刪除貨物稅內容中的部分項目,而張部長認為刪除的部分,在將來可納併能源稅同時考量,因此重點不是放在項目刪除與否,而是現今的修正乃是一項配合整體租稅制度的改革。曾委員表示,張部長應要先讓提案委員瞭解此一觀念,才能尋求立委的支持。第二類是其他委員認為,在現行狀況之下,即使是根據行政命令及解釋命令規定不用課稅,但實情上仍有稅捐負擔,故可採法制化的方法將之明確定義。對此,張部長表示法律化與否,影響效力不大,重要的是實務執行的問題,而曾委員則希望即使實質上沒有相關之影響,但財政部身為執行機關,還是必須慎重分析,若從執行面就可解決認定的問題,就可免於立委提案來加以解決。
除此之外,第三類則是建議貨物稅減稅50%之比例。曾委員表示,為了提升某個產業的競爭力,單單只把重點放在目前產業承受稅之高低來做政策分析的方向,顯然不是真實問題的癥結所在。事實上,我國為了提升產業已實施了近五十年的減稅政策,在當中減稅工具已過度浮濫使用,若現今還要討論減稅是否可幫助我國產業的話,過去五十年的經驗將化為烏有。張部長十分同意曾委員上述的意見,並補充說明我國產業發展的根本問題乃在於沒有核心技術,若只依靠租稅工具來協助產業發展,效果十分有限。最後,第四類的提案則是針對15年以上老舊汽車的問題而做的修法提案。張部長認為汰舊換新的方向是正確的,只是工具可以選用補貼,不使用課稅,若課稅不一定會轉嫁到價格上,則補貼效果反而更好又更快。曾委員則表示,汰舊換新的觀念並不是突發奇想,前面二十年的時間環保單位已有類似做法和政策工具的應用,因此建議張部長能參考以前其他單位之作法,並提供實際成效之評估,相信財政部的報告內容將會更有說服力。
最後曾委員表示,今天是證所稅申報截止日,根據最近幾天的相關報導,財政部跟券商的立場與看法是相互矛盾的,例如券商準備工作時程問題、設置成本的高低、處罰與否,這種矛盾在未來可能會造成民心盡失。張部長則回應指出,為了防範券商找理由推託,公股證券商已先進行設置,同時大約20天即可設置完畢,而且成本花費也不高,即使是大型的券商,30到35天亦可完成,因此媒體上所報載的券商看法並非真實情況。對此,曾委員認為財政部應要確實讓社會大眾了解真正的情況,才會有助於證所稅的推廣。
立法委員曾巨威國會辦公室
101.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