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吉安仁愛新村撥用問題」 協調會
刊載者:曾巨威委員
刊載日期:2012/12/12
立法委員曾巨威於民國101年12月12日針對花蓮「吉安仁愛新村」撥用予災民使用,由花蓮縣政府、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共同出席協商。
協調會決議:希望透過雙方充分合作之關係,建議軍眷處就整體花蓮縣之土地如何有效利用為考量,做出最有利之規則,花蓮縣政府應積極配合。此外,花蓮縣民政處與社會處須共同合作,就此案進行研討,並定期掌握進度。
101.12.12曾巨威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