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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協調會 刊載者:曾巨威委員 刊載日期:2013/07/29

立法委員曾巨威於民國102年7月29日針對營利事業所得稅相關事項舉辦協調會,由財政部臺北國稅局、陳情人及陳情人代理律師共同出席協商。

協調會決議:

一、協調會中,曾委員希望國稅局能跳脫舊有之思維。現今最高行政法院既已發回更審,顯示行政機構確有改進之空間,至於陳情人方面,由於其財力有限,因此無論如何打官司,其結果差異不大,但若雙方基於此點為主要考量,國家就能收到稅收,陳情人也可盡其繳納義務,事情也能夠圓滿解決。

二、臺北國稅局方面雖主張是需要「支撐點」,而之前的法院判決不足以作為支撐,所以要請原告這邊的代理人於8/5的準備程序庭極力主張及爭取,讓法官理解原告的確沒有盜開發票,只是未竟發票管理責任,因此願意以和解的方式來解決。讓法官庭錄有此紀錄以作為國稅局裁量的依據。

102.07.29曾巨威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