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曾巨威質詢新聞稿(102.03.13)
本日(03/13)立法委員曾巨威針對財政部部長率所屬機關首長暨國營事業董事長、總經理列席業務報告時,提出相關質詢及建議。
曾委員首先質詢,根據前部長李述德表示「民國79年修所得稅法時,規定證券交易所得免稅,但不是真的沒有繳稅,實質上在證交稅、最低稅負制、為未分配盈餘課徵10%所得稅、配發股利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等都有繳稅。」而此為錯誤租稅觀念,但卻引導民眾有錯誤的認知,認為證券交易所得稅沒有交,但事實上係由其他的稅負補足。其次,曾委員針對前部長劉憶如表示「擔任財政部長期間,本來有規劃要進行官股銀行間,或與民營銀行的整併,甚至找來銀行董事長、總經理開會,但因為花了更多心力在推動證所稅,本想在證所稅結束後再行推動。」,其中目前有關彰化銀行與台新銀行之間的關係,劉部長與張部長之觀念不同。而針對此部分,張部長表示維持兩個主要前提之下會進行討論,第一、董事與監察人之席次不能改變;第二、經營權不能改變。在此兩個原則之下,才會同意討論合併事項。此外,委員希望財政部可以讓民眾了解,不只是因為政府的責任才有這樣的決定,而此為政府代表民眾所做的投資,為股權當中的一部分,若台新銀行將財政部當作股東的話,則需要站在股東角度說服財政部。第三部分,委員針對幾個議題質詢財政部的立場,其中期貨交易稅率部分,財政部表示減稅需有觀察期,至2015年視狀況檢討,另外,金控連結稅制部分差不多解決,剩下董事長與總經理之薪水,目前為國稅局按照個案解決。最後,長期照護部分併入所得稅法17條一起討論。就此來說,主要的議題財政部並沒有堅決的反對,而是在修正之後有可能同意或支持。
最後,委員針對期交稅進行質詢,過去曾經三次調降期交稅,其中交易量的變化,由統計資料結果來看,期貨交易稅稅率降低之後,交易量仍有起有伏,並非一直往上走;而再稅收的資料來看,三次之中,除了第一次市場並非很成熟外,其他次調降經驗中,期交稅之稅收其實都陷入了相同的困境,若再次調降,對於交易量的確有所影響,但更重要的是考慮非期交稅的因素對於交易量的影響為何。第二部分,從過去的經驗中,可以看到交易量有短暫的增加,稅收有彌補,但就長期而言,券商與金管會所稱之五年內要有50%的成長,從文獻上來看是無法達成的,係完全忽視期交稅在調降經驗中帶給我們的事實。主要曾委員欲強調,每次調降稅率的原因皆相同,因為期交稅的緣故,台灣的市場比不上鄰近的新加坡等,但由於目前期所稅暫停課徵,當初期交稅的概念,係避免市場造成投機,希望財政部如果要調降稅率的話,須考慮完善的配套措施,其市場效率不能因而受到影響,而市場的結構,亦不能因為減少交易的成本而使稅制受到迫害。
立法委員曾巨威國會辦公室
10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