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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曾巨威質詢新聞稿(102.05.09) 刊載者:曾巨威委員 刊載日期:2013/05/09

立法委員曾巨威質詢新聞稿(102.05.09)

本日(05/09)立法委員曾巨威針對證券交易所得稅提出相關質詢及建議。

曾委員首先質詢,針對近日財訊雜誌就民意代表、相關學者及企業就證所稅之議題進行民意調查,而根據其民調之結果可以歸納出三個重點:第一為不論民意代表或是民眾,皆認為證所稅須進行確實的檢討,但其贊成廢除的為少數,故其民意較希望檢討大於廢除;第二為針對此次實施之證所稅,是否有達到公平與正義,而由民調結果顯示,高達一半之民眾認為沒有達到租稅公平。第三之重點為,民眾認為證所稅之實施,應配合其證交稅進行調降。以上三點希望張部長於改革過程,能切實反映民意。

第二部份,曾委員針對只修不廢之議題進行質詢,其所得稅之精神為有所得之人就一定要課稅,而表現於制度中即為核實課徵之部分。故核實課徵為真正可以彰顯證所稅之有所得就要課稅的精神。而於財政部張部長提到之先求「有」,再求「好」時,其「好」之精神為進一步發揮證所稅真正的精神所在,達成民眾認為之租稅公平。最後一部分,曾委員質詢證所稅與證交稅之差別,目前一般民眾認為雙軌制中,其設算部分與證交稅具有相同意義,但實際上,於目前雙軌制中,可以選擇核實與設算之部分,係於所得稅系統中之權宜處理,而不是所謂的證交稅。若為證交稅,則不可以選擇與拒絕課徵。因此曾委員希望於行政院討論此議題時,可以清楚分別兩種稅目的差別,不能於對外說明中表示,在國外經驗證交稅之平均稅率為0.2%至0.5%,而台灣之證交稅為0.3%,其中有0.2%為證所稅,此種對外說法為不恰當的。

立法委員曾巨威國會辦公室

102.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