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曾巨威質詢新聞稿(102.11.12)
本日(11/12)立法委員曾巨威對行政院江院長宜樺及財政部張部長盛和,就我國財政狀況的真相、自由經濟示範區條例及推動租稅改革的可能做法三方面,提出質詢並給予相關建議。
首先,就近日媒體報導放出有可能提高債限的風向球,曾委員表達了他的憂心,也以他長期的研究資料提示我國目前財政狀況的真相。曾委員指出幾個財政結構不佳的現況:我國目前稅課收入還不到五年前的水準;租稅能力下降,過去倚賴租稅達到重分配的效果已經遠低於社會福利支出所能達成的重分配效果,導致政府功能產生很大的變化;近五年債務平均每年有近2,500億的赤字,造成赤字的原因並非景氣循環或一次性突發因素,乃是結構與制度的問題以及歲入能力越來越弱的結果;赤字常常是配合政府政策而來,目的是幫助經濟成長,然而從2000年至今赤字與經濟成長的關係來看,二者沒有相關,顯示我國經濟成長動能喪失的原因與過去已然不同。因此,曾委員建議院長及部長要跳脫傳統的思維,仍然盲目使用需求增加、擴大支出、創造赤字、減稅等方式要驅使經濟成長、度過困境是有困難且不足夠的。
其次,自由經濟示範區(簡稱自經區)乃我國推動之重大政策,示範區係用特區的概念和作為來測試帶動全區的可能。曾委員指出,相關的模式已經函括在現行政策中,包括設置特區(加工出口區、科學工業園區、農業科技園區、自由貿易港區、離島特別條例等)以及優惠特業(係全區的概念,例如重大投資事業、新興策略性產業、明星產業、潛力產業、科學產業、高科技產業等)。特區與特業之間部分有交集,如農業科技園區是在特區當中特別針對農業生物科技產業、科學工業園區是在特區當中針對科學工業等,因此我國目前存在三種規格:特區不針對特定產業(特區)、特區針對特定產業(交集)以及特定產業不限定區域(全區),自經區是特區搭配四大示範事業:智慧運籌、國際醫療、農業加值、產業合作,也就是交集的概念。此外,自經區的設計又可區分為實體區(前店後廠)及虛擬區(金融產業服務),其中金融產業服務是既存產業,也是全區概念,目前已經具備相當成果,從OBU擴大到OSU,因此是否須包含進自經區有待商榷。曾委員表示,自經區十分的重要,其功效在於將目前不敢全區推動的業務設定一個示範區先行運作,在區內將所有影響產業發產的因素大膽鬆綁,落實境內關外的概念,而且應該設定一個目標,例如比照香港、新加坡等。然而我國推動得綁手綁腳,從施行減稅優惠就可知必定是鬆綁不夠徹底,擔心資金不願投入所致。這次自經區的減稅優惠可分為借屍還魂(過去的產創條例)、擴大辦理(比照既有優惠擴大辦理)以及破壞制度,其中破壞制度是曾委員最擔憂的。例如,為了吸引台商及企業回來投資,其留在國外的股利匯回台灣做實質投資就給予免稅,而對個人投資者也給予同樣的條件,這樣無疑是破壞最低稅負制的補救防衛機制,嚴重破壞稅制公平。曾委員重申自經區的重要性,在示範區內應大膽鬆綁,擺脫減免稅優惠的措施,展現新的模式與過去脫鉤,落實境內關外以達成設定目標。
最後,曾委員對其十分關心的租稅改革提出可行作法。曾委員表示,張部長上任以來提出諸多稅法修正案,包括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證券交易所得)、所得稅法第十七條(釋字第694號)、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之四(釋字第705號)、所得稅法第十五條(釋字第696號)、期貨交易稅條例、證券交易稅條例、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等,其共通點都是造成稅收的損失。值此國家財政困難之際,避免成為稅減院長和稅減部長,必定要把握所有租稅改革的契機。曾委員說明,稅制改革非一蹴可及,遠大的目標可能無法立即實現,然而在任內可以做重要的起步,讓接續執行的人不會迷失方向,均能朝設定的目標前進。以不動產稅制為例,遠期目標是房地合一、全面實價課稅,目前設定單點突破的可能性,包括針對兩年以下非自用住宅房地交易用實際價格課徵所得稅、取消土地不課契稅規定、以實際交易價格對房地課徵契稅等,其可行性在於已經實施兩年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就是按實際交易價格課徵,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改革機會。曾委員期許院長及部長在稅改課題上不要停滯,而是設定長遠的目標,擔任起步領航的角色,從單點突破開始,帶領後人能依循前人的步伐,達到改革的目標。
立法委員曾巨威國會辦公室
102.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