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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曾巨威質詢新聞稿(103.04.03) 刊載者:曾巨威委員 刊載日期:2014/04/03

立法委員曾巨威質詢新聞稿(103.04.03)

本日(4/03)立法委員曾巨威於財政委員會針對服貿相關質詢及建議。

曾委員首先質詢,針對目前服貿牽涉到台灣整體經濟及產業之衝擊中,具有正面利益及負面傷害之產業,若規劃兩岸服貿協議受惠產業回饋受害產業之補償條例,則表示希望在社會公共政策之擬定過程中,隱藏「柏拉圖最適」之概念。而此概念表示面對所有之社會改變,除非所有人受益,且對於他產業沒有受害才能實施,然而,就整體政策之高度來看,應就社會具有「淨」利益之政策,即為對社會有幫助即應可實施。而做了調整及輔助措施後,不應侷限於受害者一定且必須幫助受害者,希望金管會於整體層面多加思考。

第二部分,針對服貿,政府於99年至108年編列982億幫助受害產業,針對此部分,就另一方面而言,是否表示受益產業之利益必超過編列之982億元。然而,就政府委託金融機構評估之影響,僅說明服貿對於社會總體效益之影響,例如就業人數增加1萬2千人、經濟成長貢獻0.025%,而此總體經濟之概念未有具體之金額及數字,欠缺真正可以評估服貿通過後對於整體社會,包含企業、民眾等所產生之具體效益及數字來說服社會大眾。希望金管會於評估服貿通過之效益時,能夠對於享受金融服務業之消費者創造服務效益之數字總合提出具體數字,做整體性的考慮進而創造出最佳效果。

立法委員曾巨威國會辦公室

103.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