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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曾巨威質詢新聞稿(103.04.23) 刊載者:曾巨威委員 刊載日期:2014/04/23

立法委員曾巨威質詢新聞稿(103.04.23)

本日(04/23)立法委員曾巨針對「房地產業價格問題」對財政部張部長盛和提出相關質詢及建議。

曾委員表示目前人民都非常關心房價問題,部長主張要用「軟著陸」的方式來抑制,然昨天(4/22)張金鶚副部長表示將提出在2年內調降30%,這樣的做法似乎不台符合軟著陸的方式,應思考更仔細的作法。

其次,曾委員提及財政部於民國99年發出一解釋令,限制只有新建房才能調整標準單價,非常不合理,地方政府喪失自主權利決定試用房屋的範圍,對其裁量權有很大的限縮,建議部長嚴肅考量予以取消。

再者,曾委員建議部長就自住房屋的定義應加速釐清,各地方均同意就自住及非自住房屋課徵差別費率,然而若未有清楚的定義規範自住及非自住房屋,地方正府就無法循規定有效辦理。

最後,曾委員說明房屋稅整體性涉及了交易的部分、持有的部分以及利得的部分,曾委員認同張部長以謹慎的態度去進行配套,然而應做整體性的考量,如此不僅能達到軟著陸的效果,也能讓接續改革者有清楚的目標與方向,達成稅制改革的目的。曾委員鼓勵部長無須再委託學者評估討論,依據過去多次委託研究及賦改會的經驗,將清楚的規畫付諸實行即可。

立法委員曾巨威國會辦公室

103.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