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曾巨威質詢新聞稿(103.05.29)-2
刊載者:曾巨威委員
刊載日期:2014/07/29
立法委員曾巨威質詢新聞稿(103.05.29)
本日(5/29)立法委員曾巨威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經濟委員會第4次聯席會議審查委員謝國樑等17人擬具「企業賄賂防制法草案」案時提出相關質詢及建議。
首先曾委員指出,本次謝委員提案是透過專法立法方式,來達成企業防貪的目標,而吳次長陳鐶則表示因每個產業態樣不同、行為經營模式不同且規模不同,認為應區分不同概念用不同法來規範。然而,曾委員認為法務部可以跳脫現有的架構,重新檢視現有的體制,並整合謝委員創新性的案子,或當作一個基礎,如此一來可能可以找到一個更好的解決方式。除此之外,曾委員指出謝委員的提案已經很清楚且擬定好了條文,法務部方面也必須加快腳步,不能只用一般性的書面說明,應該要清楚條列出法務部的立場,包括刑法第幾條應該怎麼修正、公司法應該要怎麼修改等內容,吳次長回應須其他單位一同配合。
最後,曾委員認為應該要提出提案或用附帶決議的方式,針對時間方面向法務部做出更明確的要求,否則謝委員的辛苦提出如此重大的案子之效果,會因時間的延誤而大打折扣。
立法委員曾巨威國會辦公室
103.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