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閣實業協調會(第一場)
刊載者:曾巨威委員
刊載日期:2014/07/15
立法委員曾巨威於民國103年7月15日協助維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舉辦協調會,由中央銀行、票據交換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法規制度組、第一銀行法務處以及第一銀行信維分行等人員與會。
協調會決議:
一、 謝謝央行、票交所、金管會、第一銀行撥冗參與這次的協調會。
二、 就維閣公司的立場,全案涉及法律關係糾紛之部分,仍應透過司法途徑解決,不論是否緩不濟急,公司之態度得以表示清楚。
三、 保留協商空間,對於達欣工程擅自填寫到期日之舉動係偽造文書,若走司法途徑其需承担法律責任,以作為向對方取回票據之談判籌碼。
四、 建議維閣公司主動告知各往來銀行本事件之狀況,緩解其信用被扭曲解讀的可能,並請同參與協調會之第一銀行、票交所協同證明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