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曾巨威質詢新聞稿(103.09.25)-財政委員會
刊載者:曾巨威委員
刊載日期:2014/09/25
本日(09/25)立法委員曾巨威針對證券交易與金融相關議題向金管會曾主委銘宗提出質詢及建議。
曾委員首先關心股市大戶交易量的情形,以及期貨交易稅調降之後之績效評估,委請金管會提供相關資料說明。
其次,曾委員藉阿里巴巴公司在美國掛牌上市,在香港卻無法通過之事件向曾主委提出建議。依現行法令規定,若阿里巴巴公司要來台灣掛牌上市尚不可行,即使發行T股也無法通過,原因在於其公司體制採合夥人制度,有鑑於現行公司型態與金融產品日趨發達,若未來台灣企業因經營上的考量及企業文化的維持,採用阿里巴巴公司的合夥人制度或Google公司的AB股制度(其背後代表同股不一定同權),卻因法令規定無法上市吸引更多資本,則我們在對外開放的進度上會有所遲延,因此建議金管會在問題發生以先即先考量我國證券市場的管理制度是否有需要調整,並主動讓企業了解。
就近日兆豐金釋出台企銀股票之事件,曾委員認為是對法律尊嚴的踐踏,曾主委回覆並無傷害法律之問題,主要係政府一體,財政部不希望創造出第二個彰化銀行因此提出相應對策。曾委員表示,真正的關鍵在於政府對公股銀行的政策與態度不清,建議做好周延的考量,避免再出現相同的狀況。
立法委員曾巨威國會辦公室
103.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