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日(10/01)立法委員曾巨威針對證券交易所得稅大戶條款以及房地合一課稅等議題向財政部張部長盛和提出質詢及建議。
近日又出現反對證券交易所得稅大戶條款的聲音,然此一措施尚未實施,曾委員建請張部長在態度及主張上要堅決,否則對政府整體政策公信力是非常大的傷害,顯示行政團隊在制定政策的時候沒有專業判斷能力,更可能會被誤解為政府無法抵擋少數人利益的掣肘。
最近發起所謂「巢運」,反映了房地居住不正義的情況。與房地有關之租稅改革,巢運參與者期待房屋稅、土地稅、所得稅全盤改革,財政部的立場則是從所得稅著手,引發巢運參與者認為行政單位「做半套」的不滿。曾委員提醒張部長「先求有、再求好」的原則,財政部應訂出主要目的,構知理想藍圖,然後向社會大眾解說無法一次到位的困難,以及行政單位採取的步驟與方法,循序漸進達成改革目標,以減少與社會大眾的對立。
基於以上之提醒,曾委員提出四點房地改革建議:第一點,財政部已提出房屋稅稅率部分改革,但曾委員認為更重要的是著眼於稅基的落實,也就是房地價格認定的部分,目前房屋是依照評定標準價格、地價是依照公告地價為課稅依據,與實價有極大差距,也因此造成稅收大幅流失。現行規定房屋評定標準價格每三年調整一次,調整權限在地方政府,然過去三十年均未曾調整,近日租稅正義抬頭,地方政府有意願調整卻受限於財政部曾發布一個解釋函令,要求標準單價的調整僅能適用於調整後的新成屋,不適用於既有房屋,非常不合理,曾委員建請張部長一定要撤銷此一解釋函令,才能讓地方政府在房屋評定現值的調整上有足夠的權限。
第二點,為了避免上述解釋函令的情況再發生,曾委員建議標準價格中的地段調整的部分,可以視環境、市場狀況做變動,而標準單價部分改為每三年用固定、客觀的營造指數作成本,亦即房屋建造成本,也就是說,讓房屋在固定時間定期反映成本以減少爭議,也在稅基上有大幅改善。
第三點,土地與房屋的評價委員會分屬內政部與財政部管轄,曾委員建議這兩個委員會能整合,讓其組織成員至少一半或三分之二以上是相同的,以兩委員會相互了解,建構實質整合功能。
第四點,曾委員建議修改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組織規程,組成委員中有關專業人才的部分,應開放更多具有專長的代表,不要受到地方政治人物的干預,另在開會程序的方面,各地方依照財政部的規程來做,多利用臨時會方式召開,開會前才將資料送達各委員,委員們無法事先做足夠的準備,也無法盡到最好的責任,曾委員建議程序應加以調整,讓與會委員能充分發揮所長。
關於以上諸項建議,張部長表示認同,並承諾會仔細考量。
立法委員曾巨威國會辦公室
103.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