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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曾巨威質詢新聞稿(103.11.03)-財政委員會 刊載者:曾巨威委員 刊載日期:2014/11/03

立法委員曾巨威質詢新聞稿(103.11.03)

本日(11/03)立法委員曾巨威針對租稅公平、存保收支制度、以及土地銀行預算報告編制向財政部張部長盛和、金管會黃副主委天牧、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孫董事長全玉以及土地銀行徐董事長光曦提出質詢及相關建議。

首先,頂新集團造成社會紛擾、人民公憤、張部長曾提到他如果會騙人民的錢,也很有可能騙政府的錢,所以要積極進行查稅的動作。曾委員提醒,「查稅」這兩個字對於一般民眾的觀感經常是負面、擔心、害怕的,例如大戶條款,很多人就誤以為個人資料被政府掌握,害怕財政部或國稅單位刻意去追蹤、查稅,反而形成反對課稅的理由;因此曾委員建議張部長使用這兩個字的時候,要特別的澄清,頂新集團是因為已經有了犯行、有惡劣的形跡,因此稅務體系配合性的去做這樣的動作,不要讓查稅被誤會成清算鬥爭的工具。

其次,曾委員說明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八條已修正通過,對於一個企業觸發了相關環保、食安等重大事件,政府可以追討其所享受之優惠。張部長回應,「正義油品」使用的是盈虧互抵,目前尚未查出其享受租稅優惠,而彰化地檢署查出頂新集團95到101年度有逃漏稅,這個部分會繼續追查。曾委員表示,這個條文修正的原意,是只要發生重大逃漏稅案就,財政單位就可以取消其所有租稅優惠,而且是在違章年度開始就可以追討回來,因此督促張部長要加強查核,以示處罰效果。

再者,曾委員提及對存保公司來說,104年度最大的變動是銀行業2%的營業稅原本進入專門準備金供銀行用,調整為統籌支用,目前最急迫需要支應的保險業的部分。曾委員關心存保公司在解決銀行問題的時候,除了存保公司的保險費,原本還有其他金融機構營業稅來幫忙,現在等於少了一大筆錢,依法律的規定,一般金融機構(銀行和信用合作社)的賠款準備金要達到2%,係指保費收入占所謂存款金額的目標比例,曾委員請孫董事長說明目前執行情況以及預計達成時間。孫董事長回應,目前的賠款準備金有450億元,占整個保額內存款比例為0.28,要達到2%的目標,過去在有營業稅撥入款的挹注,且沒有其他事故之下,預計可在116年達成,現在除去此撥入款,預計要到140年才能夠達成。曾為員提醒,存保制度原本就是要利用保費收入作為重要的防治機制,存款保險應回到保險的本質,過去營業稅的挹注只是一個特殊狀況,那其實是國家的稅收,村保公司應該作完整的規劃,在一定的點期內達成目標,不應該等到140年。

最後,曾委員質詢土地銀行104年度預算編列過於保守,原因在於104年預算數尚且低於103年9月已達成的目標數,顯有過度保守缺乏信心的請況。徐董事長光曦回應,104年度預算在3月即開始編纂,因此預估數方面有部分差異。曾委員提醒徐董事長審查預算的時候關於這個部分要詳細的說明,未來也能更積極,反映應有的數字。

立法委員曾巨威國會辦公室

103.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