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曾巨威質詢新聞稿(104.03.26)
本日(03/26)立法委員曾巨威針對房地合一課稅以及伙食費提高向財政部張部長盛和提出質詢及相關建議。
曾委員詢問有關房地合一座談會的開會結果。張部長回應,所有的座談會已經結束,各界的意見大概有幾個共通點:第一、房地合一課稅是要做的;第二、希望財政部的版本能夠儘快送到立法院;第三、分離課稅有比較多的共識;第四、長期優惠是需要考慮的,但目前的優惠幅度可能太大;財政部對以上的建議會做出微調。曾委員表示,房地合一是在改所得稅,所以必須符合所得稅的精神。自住的部分給予優惠是普遍被接受的,但用房子自住與否價格的高低來判斷所得稅是否課徵並不合適,應該是以其賺的錢多少,才符合所得稅的概念,稅率的部分曾委員則建議比照土增稅用優惠稅率的方式。如果財政部認為,即使是自住的房子,4,000萬以上的房子是豪宅,那麼可以利用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房地以後就變成高價品的課稅,與認定300萬以上的汽車為高價概念相同,不要將它與所得稅混在一起,所得稅專門解決房地合一、達成實價課稅的目的。
關於近日伙食費要從1,800元提高到2,400元,其初衷是希望透過伙食費的調整讓員工可以享受更好的待遇。曾委員將可能發生的狀況做一個整理:首先,企業採取本薪不動,把伙食費從1,800元提高到2,400元,結果是企業的費用抵稅增加,員工的免稅也增加,因為增加600元的伙食費,而伙食費目前不視為所得,故免稅,這是財政部訂定時認為最好的方案之一,企業可以抵稅,員工免稅所得增加,可視為某種程度的加薪。第二種情況是,本薪減少600元,伙食費從1,800元提高到2,400元,這樣的結果是,企業的費用抵稅不變,員工的免稅增加,這也是有好處的,因為他把它從薪資轉成費用。第三種狀況是,企業直接把薪水提高600元,伙食費則維持原來的1,800元,在這種狀況下,企業的費用抵稅是沒有改變,但是員工的課稅會增加,因為薪水數字提高了。曾委員質詢張部長要如何導向財政部希望的效果?張部長回應,針對以上這幾個態樣,國稅局將來要去加強查核調整的伙食費有沒有真正落實到員工身上,至於加薪等等,其實是與此無關。
曾委員提醒,執政團隊一直努力思考有沒有鼓勵員工加薪的可能,目前是採取調高伙食費的方式,但如果有企業趁調整伙食費的時間點乾脆加薪,它反而變成了一種障礙、不利的因素。執政團隊要適當地表示已經預測到這個問題的發生,也已經在解決,因為未來有加薪四法,如果將來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能夠透過加薪而給予誘因,這個問題同時可以獲得舒緩、減輕而達到真正加薪的效果。
立法委員曾巨威國會辦公室
104.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