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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曾巨威質詢新聞稿(104.11.11)-衛環 刊載者:曾巨威委員 刊載日期:2015/11/11

立法委員曾巨威質詢新聞稿(104.11.11)

本日(11/11)立法委員曾巨威針對菸稅與菸捐問題向衛福部蔣部長炳煌提出質詢及相關建議。

曾委員表示,從學理上或各國制度上來看,如果有稅與捐並存的情形,原則上是以稅為主、捐為輔,我國的菸稅與菸捐則是相反。曾委員建議,以現行菸捐的20元為基礎,將菸稅調高到相同金額,兩者調平之後,再做同時間、同幅度、同步調的捐與稅的調整。曾委員有提案修正菸酒稅法與菸害防制法,建議蔣部長能一併考慮。

其次,曾委員認為政府對於菸捐產生過度依賴的狀態,我們認為菸捐收到的錢可以讓衛福部在使用時有某些彈性,可以保障某些我們希望能發揮的功能與用途。但是我們課菸捐的目的是希望大家少抽菸,就是所謂的以價制量,兩者政策與目的是矛盾的。蔣部長炳煌回應,課徵菸捐就是希望民眾少抽菸,如果因此經費不足,可爭取公務預算。曾委員認同蔣部長的概念,表示這是一個很大的突破,並補充說明,要對民眾的觀念做調整,雖然有菸捐,但最重要的目標還是希望透過菸捐方式讓大家不抽菸,這樣表示會沒有菸捐收入,所以未來所有那些項目的規劃都要逐漸調到公務預算去解決,讓民眾很清楚的知道菸捐扮演的角色是什麼。

再者,曾委員質詢在這個時間點討論菸捐分配辦法的原因。蔣部長回應,第一個理由是目前利用菸捐做的各種用途有多項經費不足,所以要做一些調整,第二個理由是過去70%的菸捐收入放在健保的安全準備,現在安全準備比較充裕,所以利用這個時機來調整。曾委員表示,這樣的理由就涉及上述菸稅目標性的矛盾,此外,還考量到長照服務制度的建立需要財源。

曾委員說明,把原本70%放到健保準備的部分變成50%,多出20%要如何分配應該要有很清楚的原因及想法,以健保財務還不錯為理由,讓人十分擔心,因為健保財務是不是真的很健全、到底能維持多少時間還有待討論,補充保費到底是不是財務穩健的保障也有待商榷。另一個疑問是20%要如何調整?依據衛福部的作法並不是按照其他項目結構分攤,讓每個項目都雨露均霑,其中走私菸的部分占1%沒有調整,對經濟困難者的補助反而是調降的。蔣部長回應,調降的原因是過去的支出都沒有超過5%。曾委員表示,這背後代表兩個可能:第一,過去的使用績效很差,因而不需要這麼多;第二,一開始分配就多分配給該項。曾委員強調,調整時應該要有很詳細的數據來證明當時分配的原因是什麼,現在的情況又是什麼,更重要的是社會的觀感。每次談到分配問題時,如果動到社會弱勢者,很多狀況就不是專業依據能夠解釋的,社會的觀感就造成我們很大的傷害。曾委員建請部長,減少對經濟困難者的補助一定要有詳細清楚的配套說明,讓社會大眾及弱勢者都能夠理解,政府不但盡到照顧的責任,而且經費還有剩餘,能夠移轉到其他的用途。這樣不但從概念上重新調整的方向與目標,也可以免掉一些爭議。

立法委員曾巨威國會辦公室

10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