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曾巨威質詢新聞稿(104.11.26)
本日(11/26)立法委員曾巨威針對綜合所得稅扣除額問題向財政部張部長盛和提出質詢及相關建議。
曾委員非常關心綜所稅第十七條有關扣除額部分的議題。截至今日質詢為止,總共有45個與綜所稅扣除額有關的提案待審,曾委員表示,即使過去面對扣除額議題多選擇擇期再審的做法,但未來必定會有更多各樣的扣除額提出,以增進民眾的福祉,例如長照特別扣除額等,因此,財政的健全非常的重要。曾委員表示,他所提的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草案就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最好方法。曾委員設計扣除額遞減機制,針對所得高到一定程度的族群採取扣除額遞減的制度,第一個好處就是馬上可以從第十七條脫困,未來面對與扣除額相關的法案,不管個別的項目跟金額如何,都有一個控制機制,減少政府稅收所受的衝擊。第二,扣除額總額限制是許多先進國家在綜合所得稅制度上已經採用很久的合理、公平的制度。第三,同樣扣除100元,高所得者所享受的實際的租稅利益遠高於低所得者,按照現行最高稅率45%的人可以享受45元的稅額扣除,而稅率5%的人實際上只享受了5元的利益,所以產生很重大的意義,就是可以矯正現行用扣除額制度所造成的高低所得者實際享受租稅利益不同的缺點。
曾委員說明,他所設計的制度可以擴大稅基,並以2011年的資料提出試算,採10%、15%、20%三級遞減率計算,最高可以增加近150億的稅收,除了稅收可以受到適當的保障,更重要的是,用遞減式的方式,稅收的來源會源自於比較高的所得者,如果採用總比例的限制也可以,不過它抓到高所得者的比重就會比較低。從實際上所呈現的數字也可以清楚的看到,如果是用遞減率的方式,高所得者抓到的比例大概一半以上,如果是用一個總額,比方說50萬或60萬的限制,大概抓到15%至20%左右,所以為了讓第十七條可以更完整,曾委員建請張部長推動他所提的法案。張部長回應,各部門一起努力,兼顧可行性、簡政、稅收等,進行綜合考量。
立法委員曾巨威國會辦公室
104.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