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罕病藥物有條件健保給付 立院初審過關 刊載者:楊玉欣委員 刊載日期:2014/12/11

2014-12-10-19:44/自由時報/即時新聞/記者陳伃軒/台北報導

罕病藥物有條件健保給付 立院初審過關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初審通過「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修正草案」。未來法案三讀通過後,罕見疾病藥物經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或專案申請核定通過,且徵詢審議會意見後,便可納入全民健保藥物給付範疇。

根據國民健康署數據,有效領取重大傷病卡人數自九十九年的六二九三人,至一○三年的七九七四人,罕見疾病人口成長約三成,且罕見疾病類別也從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自八十九年實施以來,從首批通過的五十七種增至目前的二○一種,顯見我國罕見疾病病患的照護及用藥需求仍持續成長。

為周延照護罕見疾病病人,委員會通過行政院修法版本,增列「罕見疾病藥物經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或專案申請核定通過,依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收載程序辦理時,應徵詢審議會的意見」。

另外,委員會也通過修正草案第十條,增列罕見疾病相關團體為補助及獎勵的對象,獎勵及補助的項目、範圍、金額,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