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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修法 罕病用藥 健保開便門 未來只要經主管機關查驗等程序 便可納入健保藥物給付程序辦理 刊載者:楊玉欣委員 刊載日期:2014/12/30

2014-12-30╱聯合晚報╱第A10版╱新聞ing╱記者許依晨╱台北報導

立法院修法 罕病用藥 健保開便門 未來只要經主管機關查驗等程序 便可納入健保藥物給付程序辦理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修正案,增訂新內容,未來罕見疾病藥物只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或專案申請核定通過,徵詢審議會的意見,便可納入健保藥物給付程序辦理。全民健保將有條件給付罕病藥物,更周延照護罕病病人。

提案修法立委之一國民黨立委楊玉欣表示,新修條文特別保障罕病患者取得藥物的權益,加速罕病藥物納入健保給付的審核流程,建立緊急供藥機制,縮短罕病病友用藥等待時間,避免發生用藥空窗期。

衛福部國健署統計,有效領取重大傷病卡的人數,自99年的6293人增至103年的7974人,罕疾人口成長約3成,罕病類別增至201種,用藥及病患照護需求持續成長。

修正法案中明訂,罕病審議會的組成人員,由中央主管機關邀集政府機關代表、醫事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其中委員名額,至少應有二分之一以上為罕見疾病臨床治療、照護經驗或研究之醫事學者專家,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法案並通過兩項附帶決議,主管機關經病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應視病人實際需求,派遣醫事或社工背景專業人員,執行病人訪視服務;衛福部應於修法通過兩個月內,訂定藥物補助額度、申請流程、審查方式及應檢附的文件,並周知各罕見疾病醫療機構和病友團體,協助患者申請藥物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