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醫療給付 部分回歸健保
刊載者:楊玉欣委員
刊載日期:2015/01/21
2015-01-21╱台灣新生報╱第09版╱醫藥聚焦╱【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愛滋醫療給付 部分回歸健保
立法院昨(二十)日三讀修正通過「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明定感染者確診開始服藥兩年內,費用由主管機關全額補助,兩年後由全民健康保險支應。
其次,考量醫護、警消人員執行業務中有受愛滋病毒感染之風險,及早施予預防性投藥有助於降低感染機率,這次修法行政院提案增訂未經本人同意得逕行篩檢的規定。但因為接受篩檢的可能是潛在的一般民眾,為避免過度侵害民眾的權利,嚴格規範僅限執行業務過程中有體液或血液暴露情形始得為之。另,聯合國愛滋防治計畫(UNAIDS)早在五年前就表示禁止或限制感染者入境的措施無助於防疫,目前全球也僅剩二十八國限制感染者出入境。為因應國際人權趨勢及兩公約要求精神,這次修法也刪除對非本國籍感染者的入境及停留、居留限制。
提案委員楊玉欣強調「治療等於預防」,唯有正確的認識愛滋、健全愛滋醫療網絡,才能有效保障國民健康、與國際愛滋防治接軌。
【記者陳敬哲/台北報導】立法院三讀通過,愛滋病確診2年,部分醫療費用將回歸健保,正常化醫療費用支付;另外,非本國籍愛滋病患者入境與停居留也不再受限,未來將不會強制要求外國愛滋病患者離開台灣,符合國際人權趨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