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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通過愛滋條例 全面預防 刊載者:楊玉欣委員 刊載日期:2015/01/20

2015年1月20日 下午8:51/自立晚報/記者蕭文彥/台北報導

三讀通過愛滋條例 全面預防

立法院20日三讀修正通過《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提案人立法委員楊玉欣強調「治療等於預防」,唯有正確的認識愛滋、健全愛滋醫療網絡,才能有效保障國民健康、與國際愛滋防治接軌。

本次修法重點包括:(1)嚴格條件限制下,容許醫事人員對疑似感染來源逕行篩檢(2)愛滋感染者醫療給付部分回歸健保(3)外國感染者無須被強制遣返。

考量醫護、警消人員執行業務中有受愛滋病毒感染之風險,及早施予預防性投藥有助於降低感染機率,本次修法行政院提案增訂未經本人同意得逕行篩檢的規定。但因為接受篩檢的可能是潛在的一般民眾,為避免過度侵害民眾的權利,嚴格規範僅限執行業務過程中有體液或血液暴露情形始得為之。

另一方面,經研究證實愛滋感染者若能穩定接受治療,壽命不僅與一般人相差無幾,更重要的是病毒數量也會因此減少,大幅降低感染他人的風險。因此,雖然本次修法讓愛滋病治療經費原則回歸健保,但為鼓勵感染者確診初期勇於接受治療、避免感染者因為經濟或其他因素延誤就醫,基於防疫需要仍由主管機關給付開始服藥後二年的醫療費用以及後續健保的部分負擔,確保愛滋防護無漏洞,兼顧「治療等於預防」與「疾病平權」等理念。又為求與健保制度無縫接軌,也預留兩年日出條款讓健保署妥善規劃,避免損及感染者與一般民眾的權益。

再者,聯合國愛滋防治計畫(UNAIDS)早在五年前就表示禁止或限制感染者入境的措施無助於防疫,目前全球也僅剩28國限制感染者出入境。為因應國際人權趨勢及兩公約要求精神,本次修法亦刪除對非本國籍感染者的入境及停留、居留限制。

立委楊玉欣表示,雖然愛滋病「去特殊化」是政府未來施政的最終目標,但理想與現實之間還有一段距離,國內感染者遭受歧視、排擠的問題層出不窮,愛滋醫療費用也居高不下,在廢除特別立法、全面回歸一般傳染病防治體系前,主管機關還有許多努力改善的空間。另外,本次修法過程,立委楊玉欣多次召開協調討論會議,為民間團體與行政機關架起溝通平台,讓雙方充分溝通、化解歧見並尋求共識,充分展現公民參與的價值與民主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