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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者權利公約國內法化 過程規畫民團參與 刊載者:楊玉欣委員 刊載日期:2015/04/03

2015年4月3日 上午6:33/中廣新聞網/陳俊華報導(圖:陳俊華攝)

身障者權利公約國內法化 過程規畫民團參與

為了將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正式國內法化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在去年八月三讀通過、十二月施行。依規定必須在兩年內提出初次國家報告。國民黨立委楊玉欣認為應該要增加身障者參與空間;衛福部表示,預計在105年底提出國家報告,而在每個階段也都規劃讓民間團體參與,並多表達意見。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第七條規定,必須在法律施行後,兩年內提出初次國家報告,並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審閱。立委楊玉欣關心後續施行進度,她認為障礙者最大的困難,是沒有更好的平台能夠參與國家公共事務的討論,因此建議要多聽聽身心障礙團體的意見。

楊玉欣:『障礙者沒有更好的平台,能夠參與所有國家公共政策的討論,我覺得這是很嚴重的問題,因為障礙者他自己最明白各式各樣的限度跟障礙,他們的需求或意見、生命的經驗沒有充分去表達的話,都是別人在幫他們定,這是不對的。』

對此,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宋科長表示,目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中文化版本,已經送到立法院,接下來的時間會針對各項條文進行分工,看屬於哪個部會就由相關人員來撰寫報告,並預計在105年底之前會提出國家報告;而每個階段也都規畫讓民間團體有參與的機會,希望能讓身障者多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