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公寓擬試辦爬梯機租賃制度
刊載者:楊玉欣委員
刊載日期:2015/04/18
2015-04-18╱台灣時報╱第6版╱綜合╱記者林益平台北報導
老舊公寓擬試辦爬梯機租賃制度
行動不便的老人、身心障礙者居住在老舊公寓,出門相當不便,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副署長祝健芳昨天指出,為改善障礙者上下老舊公寓不方便,擬試辦爬梯機租賃制度並研擬補助方案。
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全台超過二十年以上的老舊公寓有三百五十一萬戶,為降低老舊公寓增設電梯的困難度,內政部除已修法讓五層以下建築物增設電梯可不計入建築面積外,今年更進一步開放可採用較節省空間的個人住宅用升降機,及放寬申請建築執照同意門檻。
至於設置爬梯機,衛福部去年已簡化機械審查流程,也可申請補助;不過,一台動輒二十餘萬元,負擔仍然沉重,中央將研擬租賃補助制度,撥款地方試辦。
國民黨立委楊玉欣昨天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許多老人和障礙者被困在老舊公寓難出門,爬梯機已通過醫療器材查驗登記,未來需爬梯機服務民眾可向業者申請。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總幹事許朝富會中說,很多民眾居住環境需爬梯三、四樓,但沒有相對應的服務。行無礙推廣的服務是只要行動不便就可提出申請,沒設籍、年齡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