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自2月6日實施 福祉車5年免稅 財部籲車商降價
刊載者:楊玉欣委員
刊載日期:2015/05/07
2015-05-07╱聯合報╱第AA1版╱財經╱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溯自2月6日實施 福祉車5年免稅 財部籲車商降價
因應福祉車免稅5年,財政部昨核釋福祉車認定標準及證明文件。符合認定標準的福祉車,今年2月6日起的5年內都免稅。
財政部表示,原貨物稅稅率為25%及30%,以100萬車價為例,可省稅25萬或30萬元,呼籲車商降價,確實將省稅優惠回饋給身障族群。
立委楊玉欣以日本經驗估算,每部福祉車約可省稅15萬元,一年約有1000輛福祉車,總減稅優惠為1.5億元。
符合交通部載運輪椅使用者安全規定的車輛,一般稱為福祉車或復康車,通常會配備摺疊式斜坡道,或加裝昇降座椅,以供身障者上下車使用。可服務身障乘客的無障礙計程車,通常都會採用福祉車來營業。
為讓身障族群無障礙,立法院今年初通過福祉車免貨物稅5年優惠,以降低行動不便者購買福祉車的門檻,提高計程車升級為無障礙計程車的意願。財政部昨天公布,新法自今年2月6日起實施,符合相關規定的新車就可以申請退稅。
財政部表示,福祉車必須符合交通部訂定的「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規定」安全檢測基準,並取得安全審核合格證明書,至監理機關辦理登記、檢驗及領照。
符合上述規定的福祉車,在簽訂買賣契約並完成汽車新領牌照登記後,車商可檢附買賣合約書、貨物稅完稅證明文件等相關文件,向產製廠商所在地國稅局或原進口地海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貨物稅。
財政部說,每月進口的福祉車約50輛左右,免稅的幅度很大,希望車商要將免稅優惠回饋給消費者,確實降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