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1╱聯合晚報╱第A3版╱聯晚之眼╱記者王彩鸝、徐偉真╱台北報導
不當操場的路人甲! 不想只幫同學顧書包! 特教生吶喊:還我運動權 體育署推動適應體育
身心障礙學生也有運動人權!」台灣十萬名中小學身心障礙生上體育課時,幾乎都被晾在一邊,幸運的可以在操場、球場邊看同學賽跑、打球,更多人只能待在教室自習、幫同學顧書包。教育部體育署規畫「推動適應體育四年計畫」,原定年底上路,但至今四場公聽會仍未招標出去,原本想讓身心障礙學生上體育課不再當「路人甲」的政策美意,恐怕只聞樓梯響。
推動計畫的國民黨立委楊玉欣說,由於實施融合教育,目前超過八成的特教生在普通學校的普通班接受教育,而非就讀特教學校。她說,每位特教生的狀況和需求都不同,無法和一般人一起上課,所以特殊教育法規定,有特教生的學校必須每學期和特教生家長開會討論學生需求,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量身打造課程,但很多學校都沒有落實。
體育署學校體育組組長吳永祿表示,目前中小學特殊生採融入教學,肢體障礙學生跟一般生上體育課,體育老師壓力很大,曾有學生上體育課受傷,家長很不諒解,因此老師會以「安全至上」,不敢讓特殊生跟一般學生一起上體育課。
還要先辦四場辦公聽會
吳永祿說,體育署每年編一千萬元辦理體育教師增能進修、協助學校添購輔助運動設施;若要落實為特殊生製定IEP個別化指導體育課程,需要增加體育教學助理員,以及相關設施,因涉及教師員額配置權限在地方政府,課程安排在國教署,師培在師資藝教司。
因此,體育署決定先辦四場公聽會,匯集家長、身心障礙團體、學校、社會各界的意見後,再推動適應體育計畫。
推動適應體育的國立體育大學教授周俊良說,美國把適應體育納入特教法,學校必須讓身心障礙學生上體育課;台灣教育卻長期忽略,體育課時讓特殊生晾在一邊。
學者:補助特殊生運動
「與其辦公聽會浪費錢,不如直接補助特殊生運動。」國立體育大學教授周俊良表示,若要等增加教學助理員,適應體育推動恐遙遙無期;應善用家長志工、大學生服務學習及特殊生班上的「愛心小天使」從旁協助,就可幫助身心障礙學生上體育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