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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保法」修正通過:運輸業應無障礙、政府應提供同步聽打服務 刊載者:楊玉欣委員 刊載日期:2015/12/01

2015-12-01 16:33:00/The News Lens關鍵評論網編輯/阿Ken

「身保法」修正通過:運輸業應無障礙、政府應提供同步聽打服務

修法明定,運輸營運者應在所服務的路線、航線或區域內規劃適當路線、航線、班次、客車(機船)廂(艙),提供無障礙運輸服務。

立法院院會1日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新法明定,未來所有大眾運輸工具應提供身心障礙運輸服務,另外政府應設置申請手語翻譯服務窗口,依身心障礙者實際需求,提供同步聽打服務。

中央社報導,提案修法的立委江啟臣表示,全國聽障學生中,以口語作為主要溝通模式的佔絕大多數,對手語少有全面性的理解,另外還有一批人是因為年紀老化聽力衰退,或是因意外事故導致聽覺喪失。

由於他們過去並沒有學習手語,因此遇到各式會議或演講場合,即使主辦單位提供手語翻譯服務,也很難理解講者的原意,對他們來說,確實有提供同步聽打服務,透過字幕讓聽障族群了解社會公眾資訊的必要性。

因此,三讀修正通過的條文中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設置申請手語翻譯服務窗口,依聽覺功能或言語功能障礙者實際需求,提供其參與公共事務所需之服務,並得依身心障礙者實際需求,提供同步聽打服務,這部分將在法案三讀通過公布後2年實施。

自由報導,另外本次修法明定,運輸營運者應在所服務的路線、航線或區域內規劃適當路線、航線、班次、客車(機船)廂(艙),提供無障礙運輸服務。若確實無法提供無障礙運輸服務,經相關身心障礙者團體代表、當地運輸營運者與該管社政主管機關研商同意後,不適用上述規定。

新法明定,大眾運輸工具的無障礙設備及設施不符合規定者,各級交通主管機關應令運輸營運者於一定期限內提具體改善計畫,但因大眾運輸工具構造設備限制等特殊情形,依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設置無障礙設備及設施卻有困難者,得有運輸營運者提具替代改善計畫,並訂定改善期限。

聯合報導,另外,立委楊玉欣表示,國內的庇護工場經營者多為民間公益或慈善團體,但像是企業經營、產品行銷、財務管理等都非所長,導致庇護工場在市場競爭中都處於弱勢,因此提案修法。

三讀修正通過的條文中明訂,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協調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結合相關資源,提供庇護工場經營及財務管理、市場資訊、產品推廣及生產技術之改善與諮詢、員工在職訓練等輔助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