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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僅在討論階段 刊載者:詹凱臣委員 刊載日期:2012/11/10

【2012-11-10 台灣時報 要聞 彭宗弘 】

〔記者彭宗弘台北報導〕為延攬優秀人才進入政府服務,府院黨高層五人小組會議討論,是否修改財產申報法,讓公職人員的財產申報在必要時才公開。對此,行政院長陳冲在立院答詢時表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要求公股董、監事也要申報財產,延攬人才困難,但修法在交換意見階段。

國民黨立委詹凱臣、台聯立委許忠信質詢陳冲,府院黨高層是否為延攬民間菁英入閣,考慮修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陳冲表示,當時討論是針對公股董監事,因為現行的法律會很不容易找到人,才會考慮做合理化的安排,並非針對入閣的問題。依照現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的規定,代表公股的董監事也要財產申報,這樣很不容易找到人,因此在五人小組會議中,才會考慮做合理化的安排。董事會其實是董事集體行使職權,單一董事很難作怪。

陳冲強調,這項討論並非是針對入閣,入閣當然要遵照法律規定。但府院黨曾交換意見,主要是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也須申報財產,造成延攬人才困難。民間優秀人才擔任公股董事,只領取車馬費,且公司法規定,公司由董事會集體行使職權,卻因此被要求申報財產,很多人才不願擔任公股董事。府院黨交換意見,討論是否能有合理化安排,延攬人才出任公股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