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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櫂豪立委 蕭美琴立委聯合舉辦「花東地區發展條例暨永續發展基金」公聽會 刊載者:劉櫂豪委員 刊載日期:2012/03/29

劉櫂豪立委及蕭美琴立委針對經濟建設委員會依據「花東地區發展條例」規定分10年編列400億元經費設立「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來建設花東地區,而基金預算要如何運用,其執行狀況與進度是否符合花東地區人民之期待以及永續發展之願景。劉櫂豪立委及蕭美琴立委特於本週五(30日)上午十一時在立法院紅樓202會議室召開公聽會,會中將邀集相關部會首長及專家學者蒞臨參與討論,以提供未來適切修法之依據。

「花東地區發展條例」去年在民進黨立委大力推動下終於在同年6月完成三讀,雖然內容仍有不盡人意之處,但是依據該條例政府必須分10年編列400億元預算挹注「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以提供花東地區發展建設之用,101年起經建會即成立永續發展基金開始編列40億元預算,因此預算的執行狀況與進度是否符合花東地區人民之期待與永續發展之願景,實為當地居民與團體所關切。因此劉櫂豪立委與蕭美琴立委方共同發起召開公聽會,希望能夠廣納各界意見,並且透過民間力量來監督政府預算的執行,並即時檢討與修正,讓基金預算運用能更符合人民期待。

劉櫂豪立委表示依據「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經濟會須訂定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劃」,作為基金預算運用的最上位計劃,而花蓮縣及台東縣方依據該永續發展策略計畫訂定「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來運用、執行基金預算,而現階段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劃」經建會已將草案送至行政院但尚未核定,因此花東兩縣市尚無法規畫「綜合發展實施方案」,顯然今年度編列40億元預算目前仍無法開始實際使用。

劉櫂豪立委強調,花東地區的居民所期待的是基金的運用是否有兼顧花東地區的永續發展,符合當地的特色,有否把錢花到重點上,而不是希望政府趕快把錢花掉就好了,所以「永續發展策略計畫」以及「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規劃的方向才是現階段應該關注的重點。此外,行政院為順利推動花東發展條例所規定事項,行政院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行政院花東地區發展堆動小組」,未來小組成員的層級、民間專家學者成員的比例等都會影響未來花東地區以及基金運作的方向,立法委員有必要透過民間團體的力量來共同監督政府的規劃以及預算的運作執行,因此方與蕭美琴委員發起召開這個公聽會,期待花東地區各界關注此一議題的人都能來共襄盛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