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潘孟安服務處新聞稿 102.9.6
勞工保險局自8月起全面強制要求漁船主為僱用外籍漁工納保,造成漁船主沈重負擔,立法委員潘孟安今天要求勞委會、漁業署等單位,依勞基法制定漁業專章,在一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送交立法院審議,並請職訓局針對漁船主於外勞逃逸無法申請遞補員額問題提出配套措施,避免衝擊台灣漁業發展。
此外,有漁民提出漁業署臨時要求漁船主雇用外籍漁工需檢附良民證,衍生倉促實施窒礙難行,並影響漁民出海期程等問題,漁業署副署長陳君如當場同意暫緩實施,待重新檢討並詳細規劃後再議。
為徹底解決外籍漁工雇用、加保等問題,潘孟安多次邀集勞委會、漁業署等單位協調,但近來他又接獲多起服務案件,指勞工保險局自8月起全面強制要求漁船主為僱用外籍漁工納保,並恫嚇若不納保將禁止其外籍漁工僱用申請員額,引起漁民極度憤慨 !潘孟安今天上午再度邀集勞委會、漁業署、勞保局等相關單位與眾多漁船主協調。
潘孟安指出,台灣是海島型國家,四面環海,絕不能讓錯誤、顢頇又不切實際的法令扼殺了漁業發展的未來;多位漁船主不滿政府壓迫行為,現場砲聲隆隆,批評政府長期漠視漁業訴求,一意孤行加重漁民負擔,將顧全外籍漁工人權的大帽子扣在漁民身上,完全無視台灣漁業發展與數十萬漁民之家計生存。
會中潘孟安直指漁業勞動條件的特殊與繁複性,決非能與陸上行業相提並論,.他舉出依勞基法第三條內容規定,批評勞保局硬將船上外籍漁工強制納保,明顯疏於考量產業實際差異,日後恐將衍生外籍勞工返國後依法領取老年退休給付等嚴重財務問題,更與保障勞工的勞基法本法精神背道而馳。
潘孟安強烈要求勞委會、勞保局、及漁業署,朝制定漁業專章之方向,在一個月內提出修法改善方案,並送交立法院審議,這段期間暫緩開罰改採勸導方式持續與漁民溝通;另針對外籍漁工脫逃衍生漁船主申請外勞員額遭限制問題,潘孟安要求漁業署主動邀集警政署、海巡署、移民署等相關單位研議緝捕及加重懲處雇用逃逸外勞者方案,並請職訓局提出解除限制及配套措施,儘快送交立法院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