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潘孟安提案「勞工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維護退休勞工的生存基本權益是一大福音。
刊載者:潘孟安委員
刊載日期:2013/12/27
為了保障廣大勞工朋友退休時的生活保障,立法委員潘孟安提出「勞工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要求明訂勞工保險相關給付不得為扣押、讓與、抵消或供擔保之標的,已獲立法院三謮通過,對維護退休勞工的生存基本權益是一大福音。
潘孟安指出,屏東鄉間許多民眾年老之後,幾乎都是依靠每月請領的勞保老年年金或國保退休年金給付,作為每個月的養老津貼,甚至是唯一的收入來源,但有人在年輕時有積欠銀行債務,每個月生活補助的年金在入帳之後,卻往往被債權人進行扣押或被法院強制執行,類似的陳情案件不勝枚舉,造成社會上許多問題,甚至造成家庭悲劇。
為確保弱勢民眾退休後每個月的養老錢,不至於被債權人扣押或是遭法院強制執行,潘孟安提出「勞工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要求勞保老年年金給付應比照社會救助法中救助津貼專戶相關規定,勞保年金給付不得為扣押、讓與、抵消或供擔保之標的,已獲立法院三讀通過,潘孟安表示這是代表勞工權益的一大進步。
潘孟安強調,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及「國民年金法」修正案,作為保障退休勞工及弱勢民眾的老年生活是一項重要里程碑,而勞保老年年金與國保退休年金本為社會保險給付的一環,政府應負起維護民眾退休生活的責任,不應任由民眾的老年救命錢被銀行扣押,相關法條修改的立法完成,也確保了民眾的老年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