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農津貼不再被扣押,確保農民退休後的生活保障!
刊載者:潘孟安委員
刊載日期:2014/01/16
立法委員潘孟安服務處新聞稿 103.01.16
針對許多農民年老退休之後,唯一僅存的老農津貼收入,卻因為現行法規定義不清,致老農津貼屢遭銀行或債權人逕行扣押或行使抵押權,造成農民經濟陷入困境!在立法委員潘孟安與朝野各黨團不斷協商下,成功將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之一修正條文逕付二讀,趕在立法院會期結束前完成立法,老農津貼不再被扣押,確保農民退休後的生活保障!
潘孟安指出,現行老農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之一條文中雖就扣押,讓與抵銷或擔保標的之禁止訂有明文規定「請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之權利,不得作為扣押、讓與、抵消或供擔保之標的。」然而在實務上,請領權利人之津貼匯入金融行庫帳戶之內,常常卻逕遭扣押或行使抵押權,以至於老農領取之津貼屢遭抵押,使退休農民常陷入經濟困境。
為確保確保農民退休後的生活保障,潘孟安多次提出現行老農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案,希望儘早完成修法,本會期與朝野各黨團不斷協商下,終於將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之一修正條文逕付二讀,趕在立法院會期結束前完成立法程序。
潘孟安強調,老農津貼暫行條例性質是屬於社會救濟的一種,此次在休會前完成老農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的三讀立法,在其中明訂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及請領該津貼之權利,不得作扣押、讓與、抵銷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已確立並落實照顧弱勢之立法目的,讓廣大農民不再擔心退休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