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潘孟安服務處新聞稿 103.01.23
在立法委員潘孟安強力爭取下,延宕多時的八年八百億「水患治理特別條例」後續延伸計畫-「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終於趕在年前立法院會期結束前三讀通過!潘孟安要求政府應及早研議未來整體國土治理及水患防治等相關計畫,做好整體治水規畫,讓民眾免於水患之苦!
潘孟安指出,民進黨執政時期提出「水患治理特別條例」,編列八年八百億元治水預算,因其治水計畫將於今年1月底到期,有鑑於此,過去他曾經多次提案要求行政院盡速規畫後續執行計畫與編列因應經費,包含前(101)年以民進黨團名義提案,及去年以個人名義再度提案要求繼續編列8年800億治水預算,無非就是希望政府能重視台灣日益嚴重的氣候變遷所導致的水患問題,應及早做好延續治水計畫,避免出現整治計畫的空窗。
他表示,在去年11月12日總質詢時,他即已當面要求江宜樺應重視台灣日益嚴重的水患問題,且以台灣近10年(2003年至2012年)的統計數據顯示,共發生天然災害108次,其中又以「颱風」的次數高達57次,占天然災害發生次數的52.8%,也就是說,颱風是台灣最常面對的天災,而伴隨颱風而來造成的山崩、土石流、淹水等災情,更是對易淹水地區民眾身命財產帶來極大威脅,不僅僅颱風,有時連豪大雨都會造成重大淹水災情。而民進黨執政時期有8年800億治水特別預算,反觀馬政府做了那些治水預防計畫?
行政院早在2010年7月核定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3階段(100~102年)實施計畫時,就提到計畫整體經費不足的問題,潘孟安痛批馬政府不負責任,為何在3年前就已經發現的問題,到計畫將結束時還沒有提出解決方案,甚至也未提出要接續8年800億治水的下一階段計畫!
潘孟安強調,如今立法院雖已三讀通過行政院6年600億版本的「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但水患治理並非朝夕可成,面對全球日益嚴重的氣候變遷所引發的天災劇變,他要求政府應及早研議未來整體國土治理及水患防治等相關計畫,而不是臨到計畫到期前才急就章式的推出延續方案!日後他將持續要求政府隨時因應天候的變遷,做好整體治水規畫,讓民眾免於水患之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