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潘孟安強調未來將持續推動,讓就業保險法修法在本會期儘速三讀通過,確保民眾權益。 刊載者:潘孟安委員 刊載日期:2014/04/21

立法委員潘孟安服務處新聞稿 103.04.21

立法委員潘孟安提案修法保障就業保險請領給付或津貼的權利,不得作為扣押、讓與、抵銷或供擔保之標的,本月21日在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獲得審查通過。潘孟安強調未來將持續推動,讓就業保險法修法在本會期儘速三讀通過,確保民眾權益。

過去潘孟安也曾就身心障礙者補助給付、國民年金給付、榮民就養給付、莫拉克颱風風災救助金、勞保給付、老農津貼等多項給付遭扣押、讓與、抵銷或供擔保之標的等不合理情形提案修法,都已三讀通過,對鄉親是一大保障。

潘孟安指出,給付分為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失業之被保險人及眷屬保險費補助;各項的給付設計都出於被保險人失業、鼓勵再度就業、接受職業訓練、獲准育嬰假時,扶助穩定經濟生活的目的。

他表示,雖然就業保險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請領給付或津貼之權利「不得作為扣押、讓與、抵銷或供擔保之標的」,但實務上卻有被保險人受領的各項給付或津貼,經主管機關核給匯入金融行庫帳戶後,逕遭債權人聲請扣押的情事,造成被保險人更陷經濟困境,明顯違背立法目的。

為解決有效解決問題,潘孟安提出就業保險法第二十二條修正草案,明定已受領的各項給付或津貼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依就業保險法規定請領保險給付、津貼者,得檢具中央主管機關出具之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該給付、津貼之用,以落實保障被保險人權益。潘孟安的提案,21日在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獲得審查通過。

潘孟安強調,未來將持續推動就業保險法修法,儘快在本會期三讀通過,保障勞工最基本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