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法官欠缺對原住民文化習俗、價值觀等瞭解 觀審制 鄭天財要求納入花東屏
刊載者:鄭天財 Sra Kacaw委員
刊載日期:2012/03/16
2012-03-16更生日報記者何國豐/報導
立法委員鄭天財對於司法院推動「人民觀審制度」只規劃士林及嘉義二個地方法院試行「觀審制」,對原住民毫無幫助,因為法官除欠缺社會經驗外,法官更欠缺對原住民族之文化、傳統習俗、價值觀及相關法律規定的瞭解,要求更應將原住民較多的花蓮、台東、屏東地方法院也納入試行範圍。
鄭天財質詢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時指出,雖然「原住民族基本法」已在民國九十四年公布施行,但法官對原住民族的瞭解實在非常欠缺,也不夠瞭解原住民族相關法規,現在司法院想推動「觀審制」又只挑台北士林及嘉義地方法院試行,對原住民人數最多的花蓮、台東、屏東毫無意義。
鄭天財接著說,不論是觀審制或是參審制、陪審制,都應該將「當選無效之訴」也納入試行案件,因為從民事庭、刑事庭發生的各項「當選無效」案例,不論是法官或檢察官,都對事實認定有不同意見,造成一樣是對廟會捐香油錢,有的被判「當選無效」確定了,有的認為是社會禮節而不起訴或判無罪。立委或民代是人民投票選舉產生的結果,不應由一位法官或檢察官個人決定,更應由人民一起加入法官的審判才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