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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政爭造成憲政危機 鄭麗君:立法院應成立「九月政爭文件調閱委員會」(簡稱九調會) 刊載者:鄭麗君委員 刊載日期:2013/09/16

[立法委員鄭麗君國會辦公室新聞稿]

九月政爭造成憲政危機

鄭麗君:立法院應成立「九月政爭文件調閱委員會」(簡稱九調會)2013.09.16

馬英九總統以檢察總長黃世銘提供特偵組違法監聽資料,發動政黨內鬥欲迫使國會議長去職一事,已釀成總統侵犯立法權與司法權的憲政危機,國內法政學者專家紛紛撰文表達憂心與警告。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鄭麗君今在台灣教授協會的記者會上,及黨團會議上發言表示,依據大法官釋字五八五號解釋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五條,立法院應針對馬英九總統發動的「九月政爭」一案行使國會調查權,她將在院會提案,針對「二○一三年九月總統利用檢察總長及特偵組違法監聽所得,發動政爭迫使國會議長去職,造成憲政危機」乙案,建請立法院成立「九月政爭文件調閱委員會」,具體捍衛憲法三權分立精神與國會自治的原則。

鄭麗君表示,我國憲政體制下總統僅得在國會倒閣時,以解散國會之方式重塑國會。而今馬英九總統利用其身兼執政黨主席的身份、利用黨機器發動政爭,迫使國會議長去職,破壞實質民主之權力分立原則與法治國原則,致使憲法第一條我國作為民主共和國之基本價值淪喪。

鄭麗君批評,總統指控國會議長與議員有關說行為,卻又自己承認所洩漏資料仍未具刑事不法性。有關此案是否有國會關說司法的行為,應屬大法官釋字三四二號解釋,依國會自律方式處理,以決定相關人士之政治後果。馬英九總統卻直接介入立法院在權力分立下職權之核心領域,威迫立法院院長去職,嚴重侵害立法院職權!

鄭麗君進一步表示,國會相關人士之行為有無刑事後果,應由檢審體系獨立判斷是否符合追訴的構成要件。檢察總長夜奔總統官邸,然後由總統一人越俎代庖,在總統府記者會以違法監聽所得,逕自論定,並由總統府副秘書長逐字朗讀違法監聽譯文,已使總統形同不受法律規範之最高法官,使司法權淪為行政權之利用工具。

鄭麗君指出,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五八五號解釋闡明,國會調查權「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或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原本之文件調閱權為限,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

鄭麗君主張,立法院應遵循大法官釋字五八五號解釋之意旨,並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發動調查權,藉此釐清特偵組是否涉濫權監聽,以及總統是否有違憲擴權的行為。

鄭麗君強調,王金平院長之國會議員身份,雖經王院長提起民事假處分裁定獲准而得暫保,惟此一事件之發展,已戕害台灣民主政治與憲政體制,造成總統侵犯立法權與司法權之憲政危機。具有憲法忠誠義務之本院必須立即遏止馬英九繼續對立法權與司法權蔑視與踐踏的作為。

新聞聯絡人:楊懿珊092968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