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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希望‧新花東 蕭美琴、劉櫂豪30日立院辦公聽會 刊載者:蕭美琴委員 刊載日期:2012/03/27

為讓各界及所有關心花東未來發展的民眾充分了解「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目前的施行狀況,民進黨立法委員蕭美琴及劉櫂豪將於30日(五)上午11時於立院群賢樓九樓召開【永續‧希望‧新花東】「花東地區發展條例」暨永續發展基金之執行情況與探討公聽會,當天除匯集與會人士意見外,也會檢視甫通過的條例是否有疏漏或不足之處,提供未來適切修法之建議;期讓花東地區的永續發展更加多元,同時結合地方特色,擘劃花東地區的長遠未來。

「花東地區發展條例」於2011年6月三讀通過,中央十年內必須編列新台幣四百億元做為「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東部地區的重大建設發展因此不但有法源、也有財源。為督促攸關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的基金開始運作,立法委員蕭美琴及劉櫂豪國會辦公室除邀請花蓮縣政府及台東縣政府外,也特別邀集包括:經建會、經濟部、交通部、財政部等相關部會,以及多個地方人士、花東地區民間團體、專家學者代表等,希望藉由公聽會的平台實質交換意見,雙向交流,共同關心花東未來十年的關鍵發展。

此外,鑑於立法院已開始進行「花東地區發展條例」預算之審核,依據該條例,除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重點發展產業,協調提供低利融資、信用保證、產業輔導、人才培育等各種產業發展誘因或優惠措施,且設籍花東地區受國民義務教育的學生,書籍費由教育部編列預算補助外;蕭美琴長期也致力推動將「交通補助」與「農產品運輸補助」項目一併納入,為花東地區民眾實質解決問題。

為此,公聽會當天除先由經建會就現況說明外,議程也會逐一檢視包括:(一)「花東地區發展條例」之執行狀況與進度。(二)「花東地區發展條例」中之『永續發展策略計畫』及『推動小組』之籌備狀況。(三)現行「花東地區發展條例」中編列「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10年400億元),其永續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中所遴選之成員,及基金運用方式是否符合人民之期待與花東未來發展願景。(四)對於未來「花東地區發展條例」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之推動與修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