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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東中小學生獲書籍費補助 蕭美琴期待教育部投入更多資源 刊載者:蕭美琴委員 刊載日期:2012/03/29

《花東地區發展條例》於去年六月完成立法,中央十年內必須編列新台幣四百億元做為「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鑑於立法院已開始進行該條例預算之審核,民進黨立委蕭美琴除長期致力推動將「交通」與「農產品運輸」項目也一併納入補助,同時也在開議後強力監督業管單位經建會應依據該條例盡快成立推動小組及基金管理委員會,以實際執行攸關東部地區產業發展的重要建設,以及各項優惠措施與補助,為花東地區民眾實質解決問題。

蕭美琴自2010年2月起為《東部發展條例》積極奔走、溝通,並透過民進黨立院黨團持續推動立法,除了關注東部產業發展外,在教育資源弱勢方面,蕭美琴自從就任本屆立委以來,數次質詢教育部長蔣偉寧,她認為花蓮縣長期以來面臨嚴重的城鄉差距及教育資源不足等問題,對地方發展及基礎教育資源造成影響,政府應該積極投入更多資源,實質解決教育資源城鄉差距的問題。因此她堅持主張,「設籍花蓮、接受國民義務教育的學生,應該享受國家資源補助。」經過長時間的努力,教育部遂於101年3月20日依據《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第 10 條之規定,訂定並施行「花東地區接受國民義務教育學生書籍費補助辦法」。

而依據補助辦法第二條規定,主要補助設籍並居住於花東地區,就讀於國民中、小學之在籍學生,且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者。此外,該辦法第三條也規定,書籍費補助之範圍,依學生就讀學校就課程標準或課程綱要之各科目或學習領域所選定使用之教科書(包括課本及習作)售價,核實補助;更重要的是,依據補助辦法第四條之規定,學校於開學註冊時免向學生收取書籍費,所需費用自教育部補助款中挹注。對此,蕭美琴今(29)日表示,樂見政府的積極作為,也期待教育部未來能夠在花東地區投入更多資源,有效解決教育資源城鄉差距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