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行政院依據政府組織再造四法整併後,各單位內之人員編制,仍有重視西部輕忽東部之現象,且各機關於東部縣市之資源、預算及人員配置上皆屬不足,以致西部縣市所擁有的資源仍然比東部高出許多,難以看出政府組織再造後得以有效改善東西部縣市資源分布不均之現況,民進黨立委蕭美琴今(22)日於立法院院會與立委劉櫂豪等15人提案並通過,要求行政院所轄各機關單位務必就內部資源、預算及人員編制依據縣市區域之發展主軸及特色,予以充足且適當之配置,以利該縣市之未來發展及提升政府組織再造成效。
蕭美琴指出,馬總統四年前提出的「花東地區幸福工程」中,不僅擘劃花東未來發展之前景,更欲積極推動「農業發展幸福工程」,如:於花東地區成立「優質米生產專區」,減少休耕面積;推動東部漁港升級計畫,加強漁港綜合性功能等多項計畫,令花東地區民眾對於未來東部地區發展充滿無限願景與可能性,但至今真正兌現的政策卻寥寥無幾,令人遺憾。
蕭美琴也批評,政府長期以來的區域發展與建設不僅重北輕南,更是重西輕東。這樣的情況在行政院各部會之預算及人員編制上表露無遺。如:花蓮縣係屬農業縣份,但觀諸農委會現行預算及人員編制卻完全無法負荷縣轄內之農業需求,政府組織再造之成效令人擔憂。
蕭美琴認為,政府組織再造四法(行政院組織法、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中央政府組織基準法、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已於2010年1月立法院三讀通過、2月由總統公布施行,並於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分階段整併為14部、8會、3獨立機關、2總處、1行1院,總計29個機關。惟行政院整併後單位內之人員編制,恐仍存有重視西部輕忽東部之現象。
對此,為有效改善目前東西部縣市資源分布不均之現況,遂提案要求行政院所轄各機關單位爾後於內部資源、預算及人員編制務必依據縣市區域之發展主軸及特色,予以充足且適當之配置,以利該縣市之未來發展及提升政府組織再造之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