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農委會2009年5月推行的「小地主大佃農」政策反覆一事,立法委員蕭美琴今(20)日上午在國會辦公室二度邀集農糧署主管等人員反映基層農民意見。蕭美琴表示,農委會當初推動「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主要目的就是要活化農田,降低對國際糧食進口的依賴和國際糧價攀升的衝擊,鼓勵青年返鄉,政策立意良好。但近期無預警的以公文申令停辦大佃農種稻申請,根本是扼殺返鄉或留鄉耕作的年輕農民基本的生存權利,讓投下大筆資金購置農機具、乾燥與運輸設備的大佃農,無所適從、血本無歸。對此,蕭美琴除要求農委會於八月底前邀集農政單位局處首長溝通時,納入地方農民意見,重新研議政策之外,也應盡速擬定有利於農民的方案,以保障農民基本權益以及農業永續發展。此外,她也要求農政單位官員應到花蓮與農民面對面溝通,且農糧署未來的政策規劃應納入考量花蓮地區的特殊性,實質保障農民收入。
蕭美琴指出,據資料顯示,大佃農承租面積每人平均8.26公頃,平均年齡為42歲,相較一般農戶每人農場面積平均為1公頃,平均年齡為63歲;顯見大佃農多數是返鄉或留鄉耕作的年輕農民,但三年前的政策已讓大佃農投入大量資金,如果不繼續耕作水稻,農具將成廢鐵,對此,蕭美琴認為,政府的政策反覆,造成農民強烈不安,相關單位必須積極處理、負責到底。蕭美琴說,花蓮的大佃農承租面積近1200公頃,可說是承作面積最大的地區,目前多用於水稻種植項目,因此為保障農民基本權益,讓農民安心耕作,她也要求政府應容許現有簽訂「小地主大佃農」的租賃合約可繼續申請稻作且可繳交公糧,以免這些大佃農因貸款投入大量資金購買農機具而血本無歸。
最後,鑑於花蓮地區大佃農多數為返鄉或留鄉的年輕農民,蕭美琴認為政府的政策反覆已讓他們進退兩難,也因而背負高額債務,因此政府調整政策必須要有緩衝期,絕不可驟然調整。蕭美琴並認為,要鼓勵年輕人返鄉務農,政府應該積極研議輔導措施,才能讓農民無後顧之憂。至於對花蓮因氣候條件,如颱風或日照較短等不利因素,飼料玉米僅有3000公斤/公頃,惟每公頃生產成本為40000元(從翻耕播種至烘乾),因此保證收購價格9元/公斤,根本不符成本,顯見農政單位並沒有考慮各地需求與各地條件;對此,蕭美琴也要求農糧署未來的政策規劃應納入考量花蓮地區的特殊性,實質保障農民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