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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二二八賠償延4年 刊載者:蕭美琴委員 刊載日期:2013/04/01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日電)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修正草案,受難者在給付賠償金期限屆滿後,因故未申請賠償金,再延長4年。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午初審通過民進黨籍立委蕭美琴等人提案,二二八事件受難者在申請給付賠償金期限屆滿後,若仍有受難者因故沒有申請賠償金,自本條文修正公布後,再延長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