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速速簽訂協議,解決海上爭議,鞏固漁民權益 刊載者:葉津鈴委員 刊載日期:2015/06/03

我國漁船近日來屢遭菲律賓挾持,對此,今天立法院經委會上,立委葉津鈴質詢時表示,單單5月份就已發生三起挾持事件,等同剝奪台灣漁船的「無害通過權」,政府應向國際法庭提出告訴。

葉津鈴表示,這幾年,針對台菲重疊海域的問題,儘管協調出三項共識,包括緊急通報對方、不使用武力、盡速釋放人員。但5月份的連續挾持事件,顯示出共識只是空談,需要更有約束力的「台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來規範雙方行為。

葉津鈴指出,廣大興事件後,各界呼籲盡速與菲國簽署「台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外交部部長去年三月也樂觀表示可望簽訂,但至今一年仍然聞聲不見影,是不是有中國的介入,主管機關應該向國人公布。

葉津鈴認為,由於合作協定的尚未簽署,針對類似爭端,政府本應向國際法庭提出告訴,然而我國早已退出聯合國,不是國際法庭的會員國,因此也無法透過國際法庭,對菲律賓提出仲裁、爭取應有權益,而台灣漁民只能自求多福。

葉津鈴呼籲,外交部不要再跳票,趕快完成簽訂「台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保障漁民的生命及工作安全。另一方面,針對台菲爭議海面的漁船作業安全,葉津鈴也要求漁業署務必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