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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核廢料境外處理 刊載者:葉津鈴委員 刊載日期:2015/09/04

立法院核廢料專案決策小組會議首次召開小組會議,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與地球公民基金會等環團召開記者會,台聯立委葉津鈴受邀出席表示,核廢料境外處理計畫,對台灣核廢最終處理毫無幫助與貢獻,因此在專案小組還未做成決議之前,絕對不同台電進行「核一、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畫」的招標。

立委葉津鈴表示,台電公司「核廢料國外再處理計畫」112億餘元預算案,只能爭取20年的時間,核廢料運出國20年後,會再運回台灣。花費112億境外處理,不是核廢料最終處理,台電花費一百多億元,只是再買時間,延長核一、核二的發電運轉時間。

立委葉津鈴表示,若以三個核電廠如期除役為前提,台灣至少將有2萬3000束用過燃料棒要送往境外再處理,支出經費高達2千億,最後還會再回台灣做最終處置,「這是核廢無底錢坑、世代不正義。」

立委葉津鈴表示,台灣目前對於再生能源的發展不夠積極,若是在風力發電及太陽能發電加把勁,相信可以完全取代核能發電。核廢料境外處理計畫,對台灣核廢最終處理毫無幫助與貢獻,因此在專案小組還未做成決議之前,絕對不同台電進行「核一、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畫」的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