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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應廢除 中國事務由外交部負責 刊載者:周倪安委員 刊載日期:2014/10/20

立法委員周倪安今(10/20)天在內政委員會針對海基會預算解凍質詢林中森董事長。

首先,周倪安詢問「中華民國政府」治權是否及於中國大陸?林董事長回答,主權有但沒有治權。周倪安表示,既然沒有統治那中國就是外國,中國事務應由外交部處理。

針對海基會網站提及「九二共識」,周倪安也提出疑問。例如,到底是誰的主張?中國官方承認嗎?林董事長表示,兩岸自1991年兩會成立開始函電往來,92年啟動協商,兩岸對於一個中國的認知互有不同,故相互尊重擱置爭議。對於「一中各表」,我們認定的就是中華民國。周倪安表示,蘇起自己寫書說九二共識是他的創見,故要求海基會提供中國加以承認的官方文件給委員會還有辦公室。此外,周倪安指陳目前兩岸交流多由官方進行。然而,檢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四條,當時係因缺乏官方管道才准予行政院設置民間機構,授權海基會進行民間事務交流。不過,至2014年這些理由已不復存在。既然如此,海基會已無存在之必要。林董事長回應,海基會依法由陸委會授權,進行9大類52項事務的處理,過去也有10會談21項協議的成果,現階段還是有存在需要云云。

最後,周倪安質疑海基會立場,都是以中國馬首是瞻,毫無台灣自主性。由於馬英九總統主張「活路外交」,故應讓外交人員多所發揮;何況,外交部人才濟濟,對於中國的各種技倆處理能力較佳,涉中事務由外交部處理最為允當。何況,冷戰時期美蘇或兩德對於處理對方事務也都是由外交部負責,未成立類似海基會的白手套單位。同時,在國家財政困難下海基會人事費過高極為不當。再者,關於兩岸互助打擊犯罪,像陳由豪這類幾百億的經濟犯仍無法遣返,眾多受害台商亦無法得到協助。因此,海基會功能不彰,根本是尸位素餐,應該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