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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行政院施暴於民,周倪安要求國家應負賠償責任 刊載者:周倪安委員 刊載日期:2015/03/16

太陽花學運屆滿周年前夕,立法委員周倪安今日(3/16)就去年324行政院強制驅離事件,質詢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周倪安強調,警方以警棍、鐵靴全副武裝鎮暴裝備對付手無寸鐵的民眾與學生,嚴重違反比例原則與馬政府宣示的國際人權兩公約。

周倪安表示,依人權兩公約,警方面對無武器的民眾,不得持用武器施暴;周倪安強烈主張政府應賠償事件中受傷的民眾。針對周倪安的再三詢問,林錦芳堅持「官僚」的立場,對於公權力嚴重侵害民眾的身體法益,應負賠償責任的問題,始終不表同意。

周倪安指出,324警方在行政院強制驅離中施暴於民,明顯違反比例原則與逾越執法的界線,但許多人向法院提起司法訴訟,法院卻一再裁定「一事不再理」。周倪安質疑司法機關將多數人遭到毆打的事實視為同一案件,顯然有違訴訟正義的原則。另一方面,法院又不將自訴不受理的案件,與周榮宗案併案處理,實在匪夷所思。

遺憾的是,針對周倪安的提問,林錦芳始終將324事件視為個案,對於多人遭警察持械攻擊而受到程度不一傷害之事實,置若罔聞,漠不關心。堂堂司法院秘書長,竟然對公權力施暴於人民,卻無法透過司法救濟之情事,抱持不聞不問的態度,令人喟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