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周倪安今天(5/5)表示,最近發生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與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員涉嫌放水讓毒農漁貨流竄全台案,與歷年來檢調偵破海關貪瀆案如出一轍;除了人名、時間不同外,所涉案情完成相同,更凸顯執法人員、行政官員法治教育與倫理觀念闕如。
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台北關楊姓關員、桃園衛生局張姓官員涉嫌收賄護航三家業者包括來自公告禁止進口之日本核災區千葉縣的水產,泰國綠蘆筍、東南亞活蟳海產,以不實申報、高價低報、規避抽驗、逃避檢疫,讓問題商品過關牟取暴利;連有殺蟲劑殘留的產品,封存銷毀過程中還被調包出關,讓毒產品流入市面,總重高達6434公斤,市價超過一千萬元。
周倪安立法委員辦公室在考察台北關進口貨物通關查驗流程及衛福部食管署執行狀況後指出,海關在機放貨物通關、查驗等標準作業流程以及食管署在輸入食品、藥品邊境查驗各方面沒有問題。但是,人謀不臧就會讓制度、規章、查驗「形同虛設」。每次發生貪污行賄案,涉案機關的首長都宣稱這是第一次發生的個案來「推卸責任」。其實,檢視歷年案例發現,除了涉案人名、單位、時間不同外,案情大致雷同;說明這是政府機關存在長期貪污文化所形成的不正常狀態,這是通案而非個案。
周倪安質疑,貪污案絕非一個人能夠隻手遮天,而是一群人。在中央、地方政府機關有多少名叫「貪污」的公務員?在社會有多少名叫「行賄」的業者商人?這是整個共犯結構體系,絕不是一人失風被捕就是第一次的個案。然而,檢調廉通常偵辦到這個人為止,就不向上追查,等於案子只辦一半。集體貪瀆首腦逍遙法外、組織並未瓦解,惡性循環讓政府各級機關貪污犯罪難以根絕。此外,各機關的政風處又形成「把風」的狀態,讓防貪、肅貪毫無顯著成效。
周倪安強調,若要消除貪污文化唯有從切實改變人謀不臧做起。只要人民看不慣公務員的爭功諉過、敷衍了事、推諉塞責與違法亂紀,人謀不臧必可消除;同時,才有可能阻斷貪污的橫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