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周倪安批法院內部管控出現嚴重漏洞 刊載者:周倪安委員 刊載日期:2015/05/15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涉嫌性騷擾女助理案,立法委員周倪安今天(5/15)表示,陳鴻斌涉案持續二年半之久,顯然內部管控出現嚴重漏洞,院長、庭長、政風室都在睡覺?不聞不問;案發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卻僅記「警告」,明顯包庇犯罪,呼籲司法院應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另外,周倪安強調,陳鴻斌是個案,也可能是通案,要求司法院應針對所有法官有無類似涉案全面清查,以達弊絕風清。

周倪安指出,媒體報導,已婚的陳鴻斌,從民國101年11月起在辦公室內藉故擁抱、握住女助理的手,他也會在工作上幫忙掩飾女助理的錯誤;在女助理續聘案開會前一天,告知女助理「妻子回娘家,我晚上free」邀陳女晚上外出散步,又趁兩人在汽車內聊天時強吻對方,遭女助理推開。女助理後來告知,希望兩人保持距離,陳男還是摸頭、摸手,還要女助理不可接受其他已婚男子的邀約,後來又在談話時擋住門口,不讓女助理離開。女助理在臉書紓發心情,同事向法院反映,法院調查後只建議記警告,經司法院發回重新調查後,改為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審議。

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定,陳男有肢體碰觸或言語糾纏,言行不檢,又利用配屬關係,利用法院職場遂行個人目的,以私害公,損及司法形象,情節重大,決議報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建議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的其他職務。

周倪安說,由案情顯示,陳鴻斌藉職務之便「強勢」性騷擾女助理,女助理為求職而「弱勢」隱忍,同時陳鴻斌涉嫌護航女助理在工作上的錯誤,陳鴻斌與女助理在工作上的錯誤是否嚴重影響人民行政訴訟上的權益?應予調查清楚。

周倪安強調,陳鴻斌是已婚之人,還企圖享齊人之福,凸顯他是一個好色之徒,貪財與貪色同樣是貪,令人厭惡,陳鴻斌毫無羞恥之心,這種色膽包天、滿腦精蟲的人當法官審判人民權利義務歸屬,會有智慧與公平嗎?難怪人民對司法審判失去信心,陳鴻斌除了私德敗壞外,也涉及犯罪,應全面調查,他審判的案件有無瑕疵,而不能輕縱。